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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陈浩,今年23岁,对于我来说,这一天绝对是人世间最悲惨的日子。
今天,跟老子拍拖了三年的女朋友正式跟我提出了分手,理由很简单,我没钱没房没车,今天甚至都没有了工作,随后就钻进了一辆宝马5系绝尘而去。
说实话,那一刻,我后悔到了极点,我后悔三年就只摸了她而没有干了她,就因为她天真烂漫海誓山盟的跟我说,什么第一次要留给最有意义的那个晚上,我竟然还相信了她的鬼话,我承认我被猪油蒙了心,三年时间,我对她百依百顺,温顺的就像一只猫,尼玛,到头来就变成这样。
除了这件事之外,那就是我的工作,我金融专业毕业,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结果由于一个数据出了问题,老板就将全部的责任推到我的身上,将我扫地出门,然后还不给我结工资。
我想据理力争,可我也明白,就我这种大学刚刚毕业的小屌丝,想跟开着奔驰S600包着二奶的混蛋叫嚣,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找死。
我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霓虹灯早已经亮了起来,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我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尼玛,只有五十块钱还有一部三星手机。
这个时候,我其实有很多种选择,我可以打电话给我的大学死党求救,也可以静悄悄的回到出租房好好睡一觉,或许明天醒来,又是一个艳阳天。
可是,我什么都不想,大学毕业之后,我已经借了死党不少钱了,虽然别人不说什么,可是我自己难受啊,为啥别人就混的好,我现在不但工作没了,还被女人甩了?我家是农村,爸妈赚点钱可不容易,咬着牙供我上大学,结果我如此的没出息。
这一刻,我万念俱灰的心情都有了,我感觉我就是这个世界的废物。
这一刻,我真的想到了自杀,可是我根本没有勇气,我也想到了今天晚上好好的干一票,抢劫一两个路人,可是我也没有那份勇气。
我抬起头,望向了马路对面,一瞬间,一个疯狂的念头涌现了出来。
马路对面是一家夜总会,夜总会是什么地方,大家应该都知道吧,这家夜总会在我们这座城市算的上是数一数二的类型,叫着人间天堂。
他妈的,大学四年,老子本本分分正正经经,最多也就是欣赏欣赏岛国的经典爱情动作片,最后被个女人耍了三年,现在,一穷二白穷途末路,我心中最渴望的就是好好的潇洒一把,不是有句话么?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人生在世,风流一回,他娘的也不亏了。
估计你们已经猜到了,没错,老子今天晚上就去吃一次霸王餐,至于去夜总会吃霸王餐跟去饭馆里面吃霸王餐最后的结果会不会一样?这一刻,我根本没心思去管了。
我再次摸了摸口袋,走进了一家超市,奢侈无比的买了一包四十五块钱的阳光利群,然后稳定了一下心神,抖了抖我身上的休闲外套,昂首挺胸的向对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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