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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哥指点我。
虽然我心里面明白卢哥的意思,但是要我这种完全没有任何表演经验的人完全按他的意思拍下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好在卢哥愿意给我机会。
在他的一番指教之下,我又重拍了几遍,最后总算有一条是让卢哥满意的。
片子拍好,再修一修,就可以上传到网上去了,我也算是大功告成了。
接下来,就看看在网上发的效果怎么样。
不管卢哥对我今天的表现究竟是真满意还是假满意,反正我觉得自己是尽力了。
经过昨天卢哥对我的一番点拔,我也对我们这个行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以前我总觉得像芙蓉姐姐、凤姐那样的人是网络中的丑角,哪怕她们再怎样红,再怎样搔首弄姿,也只是被人们唾弃。
可是一听到她们和她们背后团队的收入,我觉得该被唾弃的应该是我自己。
你瞧不上别人,结果赚得还没有别人多,有脸瞧不上眼吗?
既然这是一条通往新媒体、新职业的必经之道,我又为什么不借之个机会试一试,说不定自己也能幸运的成为什么网红。
至少我觉得跟她们相比,我在外貌上还是占优势的。
红姐和卢哥对这行业比我清楚,如今是网络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数以亿万计的信息扑面而来,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吸引住网民的眼球,吸引更多的人浏览和关注,才是网络时代生存的不二法则。
有人喜欢在网上炫富,有人喜欢在网上哭穷,也有人喜欢靠自己的歌喉吸引其他人的目光。
而有的人注定什么也没有,就只能靠自己特立独行、异于常人的表演来吸引其他人的目光,说是哗众取宠也好,说是不知美丑也好,反正人家就是红了。
你对那些人大加批判也好,或是冷眼旁观,或是嗤之以鼻也好,他们却在众人的鄙视和嘲笑声中越来越红,居然还真有人请他们去做广告,去参加节目。
红姐和卢刚觉得,他们的红是一种红法,但我们不一定要效仿。
如今的网络是个注重知识和技术的行业,用哗众取宠的方法来搏人眼球未必能够长久,网红行业说白了就是娱乐业的一个分支。
以前的明星如同阳春白雪般那样稀有和少见,就算想见也只能在电视里面一睹为快,而网络时代的新媒体拉近了人也人的距离,让明星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小众群体,而是变成普能老百姓也可以亲距离接触的一种方式。
某个明星在网上发一条微博,所有的网民都可以在下面评论,有的明星还会回复网民的评论,这样一条条的转发,那条微博就成为了那一刻最受欢迎的微博,这算是最便宜又最简单的追星方式。
如果说网络时代给普通人成为明星开通了一条绿色通道,那么我很想借着之个机会踏上这辆顺风车,当看着一个个不如我的人都能在网络上那样走红,我也渐渐有了心动的感觉。
为什么别人可以,为什么我不可以?
那一年的我,虽然才二十岁不到,因为一次偶然的机遇踏入之个原本不是属于我的圈子,或许我是痴人做梦,但我的心中已经燃起了一个小小的愿望,终有一天,我会跟他们一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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