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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大早,李姐穿着一身男装,在刘安的带领下,去了城西。
充军的犯人,多是一群违法乱纪之徒,难以管教,正式的军队是不要的,往往被安排一些屯田、运粮和苦役工作。
在之前鞑子的劫掠中,城西的城墙破损得厉害,这一批充军的便被拉去修城墙了。
管事的早就得了消息,做好了准备。
这会儿一见刘安到了,立刻带着一群小孩子来了,对着腆着一张笑脸道,“这位就是小主子吧,小的吴亮,给小主子见礼了。”
李姐对他点了下头,目光越过了他,落在了他身后的那群小不点身上。
十来个孩子,均是八至十岁的男孩,身上的衣服全是破得和抹布似的,脸上也是脏兮兮的,看着和要饭的差不多,只有一人依旧挺立着身姿,愣是将一身破衣穿出了高级感,宛若鹤立鸡群一般。
李姐上前两步,刚想询问他的名字,突然窜出来一个快五十岁的老头,将那男孩护在身后,朝吴亮跪了下来,“军爷,求求您放过我家少爷吧,我家少爷不做奴仆,不能入贱籍的啊!”
那老头像是带了病,说话时不时地咳嗽两声,说得很不连贯。
“别把你的病气过给小主子了!”
吴亮抡起手上的鞭子,将那老头逼退了两步,冷哼了一声,“小主子能看上他,是他的造化,都被发配充军了,还装什么大家少爷!”
那老头带着病体,猛地磕了三个响头,“求求您行行好,放过我家少爷吧!
求求您了!”
从那对主仆的做派,看得出,他们应该是来自大户人家的。
不过,相比于那个老头,李姐倒是对那个小男孩更感兴趣些。
他的老奴跪着他面前,替他求情,他却像是个局外人一般,冷眼旁观,面无表情,宛若一个抽离了灵魂的木偶,眼中一滩死水,无喜无悲。
“他们犯了什么事?”
李姐问吴亮道。
“回小主子,这孩子叫沈钰,他的爹原是兵部武库清吏司的主事,也是个正六品的官了。
前些年大裁撤的时候,得罪了上面的人,丢了官,怀恨在心,就上山为寇……”
“胡说!”
老头红着脸,强忍着咳嗽,厉声反驳道,“我家老爷没有为寇,只因善做火器,被贼人看中,强行虏上山的!”
李姐双眼一亮。
那人来自兵部武库清吏司,一听就是个管武器的,还会做火器。
能被贼寇看中,强行虏上山,想必多少是有些真本事的。
“那他爹呢?”
李姐兴奋地问道。
“剿匪的时候被杀了。”
吴亮答道。
“那是诬赖!
明明是老爷不愿为寇,保节自缢,剿匪军贪功,不分青红皂白,污蔑了我家老爷,毁了他一生的清誉!”
看来是个罗生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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