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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一会儿,开始陆续有人来林雨这儿吃东西了。
这年头没什么好吃的,就是想吃,也没多少钱买;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能找到地方买。
这样,赶大集就成了人们的一种乐趣,尤其是冬天没什么活儿,大家赶集的时候买点平时吃不着的东西,也算是小小的享受了。
林雨和李母一起喊着卖酸汤子、片汤、点心什么的,大家都很好奇,有些生活不错的,就过来尝个鲜。
林雨拎片儿汤的时候,就让李母和李金花在边儿上学着,这个简单,先期只学会让粉汤淋均匀就可以了。
到了熟练以后,动作自然就好看了。
李母学这些东西很快,看林雨弄了两次就能上手了,虽然动作不是很优美,但已经能做到粉汤均匀了。
李金花也学着拎了一勺,出乎林雨意料,她对于做吃的,也是很有天分的。
今儿中午该取糕点,没想到,是丁嗣亲自来的,而且是有备而来。
丁嗣怀里抱着一个陶瓷的貔貅,约有成年猫儿大小,体态圆润。
上面短翼、双角、卷尾、鬃须、突眼、长獠牙皆用彩绘,在这冬日里显得十分艳丽。
“恭贺林姑娘开张大吉啊!
这只貔貅作为贺礼,请林姑娘笑纳。”
说着,丁嗣把貔貅递给了林雨。
“这怎么使得,我这只是一个路边摊而已,怎么当得起丁少爷的重礼呢?”
林雨连忙拒绝,她可不愿与丁家礼尚往来。
一则自己不想与他们有太多瓜葛,二则自己小本经营,也与他们往来不起。
“如今只是一个小摊位,以林姑娘的能力,必然不久就会开张铺面的,这只貔貅,权当贺喜林姑娘财源广进,生意更上层楼吧!”
人家话都说得这么好听了,何况伸手不打笑脸人,在这大街上,两个人如此你来我往更不好看。
于是,林雨只得接过,道了谢。
这貔貅倒是别致。
往往倒是见过貔貅嘴里叼铜钱的,可这只貔貅叼着的铜钱上面有一个小的机扩,铜钱向下一压,便是个小洞。
而这个洞的大小、形状,刚刚能够放进一枚真的铜钱。
原来,这陶瓷貔貅竟然是一个存钱罐。
丁嗣演示完,林雨便也觉得十分喜欢了,若是将来开了店铺,摆在柜台上是再好不过了。
人家送了贺礼,林雨自当好好招待,当即给丁少爷一行做了酸汤子、片汤,又拿了糕点和小咸菜,请他们吃。
丁嗣是丁家独子,丁家也算是殷实,所以他自小就甚少吃粗粮。
本来他觉得在路边吃东西是有**份的,可既然他想追林雨,就要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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