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图书馆初遇后的第七天,欧阳燕在三食堂的糖醋窗口前,又“偶遇”
了陈阳。
他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白衬衫,手里举着两个餐盘,看见她就眼睛发亮:“巧啊,我刚帮你占了座,靠窗的,能晒到太阳。”
欧阳燕攥着手里的饭卡,指尖微微发烫。
这七天里,这样的“巧合”
每天都在上演——早自习时桌肚里多出来的热豆浆,是她爱喝的无糖款;晚自习后宿舍楼前的路灯下,总有个熟悉的身影在等她;就连她随口提过的“《金锁记》新版到货了”
,第二天就出现在了图书馆的预留架上,书脊上贴着便利贴:“帮你留的,页边空白大,方便写笔记。”
“我自己买就行的。”
她跟着陈阳走向靠窗的座位,瞥见他餐盘里全是她爱吃的菜——糖醋排骨、清炒西兰花,甚至连番茄炒蛋都特意叮嘱了“少放糖”
。
而他自己的餐盘里,只有一碟青菜和一碗白米饭。
“没事,我今天稿费到账了。”
陈阳把排骨夹到她碗里,笑得坦荡,“再说你写东西费脑子,得多补补。”
他没说的是,那笔“稿费”
是他帮摄影协会拍活动照片挣的辛苦钱,原本打算买新镜头的。
欧阳燕的脸又红了,低头扒拉着米饭,不敢看他的眼睛。
她想起昨天舍友林薇说的话:“燕燕,陈阳看你的眼神都快拉丝了,你别总躲着啊。”
可她总忍不住忐忑——她的生活费全靠勤工俭学和奖学金,衣服是地摊淘的,鞋子磨了边,而陈阳作为摄影协会会长,身边从不缺家境优越的女生。
“在想什么?”
陈阳突然伸手,帮她拂掉落在发间的饭粒,指尖不经意擦过她的耳尖,“是不是觉得我太烦了?”
“没有!”
欧阳燕猛地抬头,撞进他盛满笑意的眼睛,慌忙又低下头,“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很忙,毕业论文、协会工作,不用总为我费心。”
“为你费心从来不是麻烦。”
陈阳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她,“欧阳燕,我喜欢你的文字,更喜欢你这个人。
你不用觉得局促,在我眼里,你抱着书本认真的样子,比任何穿名牌的女生都好看。”
这话像一束暖光,戳中了欧阳燕藏在心底的自卑。
她咬着下唇,没说话,却悄悄把碗里的排骨又夹回了他的餐盘——她记得他上次说,很久没吃荤了。
从那天起,欧阳燕不再刻意躲着陈阳。
他们的相处模式渐渐固定:每天早上一起在图书馆门口碰面,她整理图书,他查资料写论文;中午一起去食堂吃饭,他总把好东西让给她;下午她有课,他就去拍照片,傍晚再带着洗好的照片来找她,说“你看这光影,像不像你写的‘落日把影子拉成回忆的形状’”
。
十月的江城开始降温,欧阳燕利用课余时间,偷偷织起了围巾。
她没学过针线活,手指被毛线戳得全是小红点,织了拆、拆了织,原本打算国庆送他的,直到中旬才勉强成型——针脚歪歪扭扭,一边长一边短,藏青色的毛线还漏了几处针孔。
...
第七百四十四章踏天道,逆转时空(终章) 紫莫在漩涡之前驻足,他迷惘的看着四周,喃喃自语道这里是哪? 身后,那颗翠绿古树下的青鸾张开羽翼飞了过来,一道青光坠落在紫莫脚下,转身之时竟化作了人形! ...
遇到七爷前,秦暮晚是个被父亲丢到乡下,不被重视的弃女。遇到七爷后,她成为云城无数名媛千金羡慕嫉妒恨的对象。七爷宠妻无度,是个妻管严。好友邀他聚会,他说暮晚不让我喝酒。客户请他吃饭,他说老婆在家等我。秦暮晚怒了我从没这么说过!婚后每晚被迫营业,还要背锅,她太难了!...
追妻火葬场,双洁1v1离婚那日,沈音音倒在血泊里,在冰天雪地中生产,也记起了她真正的身份。她是越城豪门最为耀眼的明珠,却跌落尘埃里,成了给京城秦三爷冲喜的傻子新娘。后来她要订婚了,男人出现在她面前,眼尾泛红,狼狈不堪,如疯狗般摇尾乞怜,音音,别玩我了。沈音音冷笑着抽回了手,秦三爷,现在换你来跪舔我了。沈音音秦妄言...
父母双亡,身边只有两个老仆相伴,钱财被抢,房屋被烧,他们该何去何从?爆发吧小宇宙,看她如何上山挖草,变废为宝,下河捞鱼,年年有余。别人养猫,她养豹,且看萌宠闹京都某吃货肥猫!放下那块肉,那是本世子的。某豹吼呜你瞎啊?老子是豹子!某豹晨起练嗓吼呜吼呜皇帝两眼冒光哎呀!好大一只猫!某世子顿觉找到知音,笑得份外得意。众豹鄙视之不愧是兄弟,眼神儿都不好使。...
我在她使用的纸巾上涂抹了风油精,然后她就青春如此多娇,引无数美女竞折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