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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樱、春樱。
」
曾女士不断在我身后呼唤我,但,无论她喊得再大声,我并不打算就此回头,也不打算和她坐下来好好谈谈。
对了,曾女士是我对母亲的称呼。
她喜欢被人称作是女士,她说这样会有一种贵妇的感觉。
因为她从未过上富有的日子。
「黎春樱,你给我停下来!
我有话要问你,你干嘛一直跟我绕圈子!
」
我受不了曾女士的鬼吼鬼叫,停下脚步的同时立即转过身,双手环胸,一脸无奈的看着她,「曾女士,如果你保证不要再问出十万个为什么,我就答应你,跟你坐下来谈谈。
」
曾女士的脸色沉了下来,「黎春樱,这是你对妈妈说话的态度吗?」
我挑起眉,不以为意的说:「你搬出态度问题也没用。
」
「黎春樱!
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跟于纶分手?你们俩不是好好的吗?前阵子还论及婚嫁,怎么今天你却告诉我你们俩分手了?」
对,曾女士说得没错。
我有个交往十年并且论及婚嫁的男朋友──邓于纶。
我们在研究所时开始交往,交往至今已十年了。
我们俩的年纪也到了结婚的时候,前阵子邓于纶向我求婚,我答应了,但就在我生日当天,我向他提出分手。
今年生日,绝对是我三十五年来最印象深刻的生日了。
直至今日,我仍记得当时他错愕、失落的神情。
我绝不会忘记,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如此难过的模样。
然而,不只他难过,我的心也很痛。
痛彻心扉的我,却要佯装瀟洒,然后转身离开他。
[
,
我看见他激动地和队友击掌,击掌完,他的队友走向底线,准备继续发球。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如此兴奋的神情,因为在课堂上或者是在讲台上发表作业的邓于纶,表情都是那么严肃。
对,我一直都在默默关注着他,因为我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他,而我,在看到排球场上挥洒汗水的邓于纶后,我再次确认了自己的心意。
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在那之后,我们被安排在同个小组进行报告发表。
第一次小组讨论报告的时候,我就坐在邓于纶身旁,而我的视线总是不经意的瞥向他,不,应该是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看他。
骨节分明的手指,但翻到掌心的时候,那带着一层厚茧的掌心,是他长期打球的证明。
我好几次都萌生一股念头──
「好想摸摸看哦。
」
若是老实告诉他我想触摸他的手,他会不会把我当作是变态呢?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吧。
而某次,我们在讨论过程中,手不小心碰在一块,我急忙向他道歉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脸庞染上莫名的淡红。
后来我才知道他脸蛋泛红的原因……原来,我们彼此都喜欢着对方。
交往后,我曾问他为什么会喜欢上我。
我明明是个极为普通的女孩,没什么特殊长才,在学业表现上也是普普通通,我不像他拥有好人缘,我不像他可以落落大方的在眾人面前发表言论,我究竟有什么地方值得他喜欢的呢?
「那你又为什么喜欢上我呢?」
他反问我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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