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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猥琐男半秃脑壳,尖嘴猴腮,看样子有四五十岁了,却穿着花里胡哨的衬衫,紧身牛仔裤,口袋露着半截酒瓶子,脚蹬高帮马丁靴,戴着手串,夹着手包,叼着烟卷,瞪着酒色过度的红眼睛——一看就是那种混的不怎么样的老社会人。
他贼眉鼠眼的,左顾右盼,一边在少女身上乱摸——不对,是翻口袋,把少女身上的口袋都掏了一遍,然后又把手伸进女孩的包内乱翻。
那少女明显被下药了,几乎是人事不省,只是被老混混架着,跌跌撞撞地跟着走。
她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一袭纯白的衬衫、长裙,斜挎着个帆布包。
乌黑的长发扎成两只蓬松小辫拖在肩上,脸上架着黑框眼镜。
虽然双目紧闭、面色惨白,但仍然难掩姣好的容颜。
卢振宇躲在小巷口的阴影里,冷眼看着这一幕。
要是在几天前,他肯定正义感爆棚,没准就出手救人了。
就算不出手,也得想办法报警。
但是现在,他已经不为所动了。
在欲望之街,这种“捡尸”
随处可见,而且卢振宇已经尝透了多管闲事带来的苦果。
就在几天前,就因为自己一时想做一个好人,搞得自己失去了一切——工作、前途、钱包、手机、银行卡,最重要的是连性命也差点丢了。
到现在弄得跟乞丐一样,还不知道下顿饭在哪儿呢。
卢振宇已经下定决心,决不再管闲事。
哪怕这老混混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干这个女孩,只要他给十块钱买饭吃,自己帮他把风都行。
猥琐男在少女的帆布包里掏了片刻,掏出了一串钥匙。
他看看钥匙,自言自语说:“来,咱看看是哪一辆”
,一边拿着钥匙,往停车场方向一抬手。
停车场上的车没有一辆有反应。
猥琐男爆了句粗口,拿着钥匙换了个方向按。
“啾啾”
两声尖响,把卢振宇吓了一大跳。
他扭头一看,自己身边就停着一辆jeep牧马人,闪了两下车灯。
猥琐男点点头,拖着少女来到车旁边,打量着这辆牧马人,喷着酒气,骂骂咧咧的:“这娘们儿,有俩钱儿烧的,买这么好的车!”
这老色鬼明显也喝了不少酒,卢振宇隔着好几米都闻见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少女努力睁开眼,看到了卢振宇。
她似乎想求救,挣扎着抬起一只手,伸向卢振宇的方向,迷迷糊糊地呻吟一声:
“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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