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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次摆席,村里不少人充满了期待。
很多嘴馋的人,更是聚集在一起谈论着这次摆席的吃食。
“听说这次喝衡水老白干,拉酒的时候,我去看了,足足拉了三十瓶。”
“是咱们书记找了向供销社的头头儿,人家直接卖给的。”
听到喝衡水老白干,那些好酒的人,一个个脸上都露出了期待。
毕竟,在村里喝酒,大多数都是喝自己酿的红薯散酒,不但辣嗓子,还容易上头。
可是,这衡水老白干就不一样了,过年谁家接待亲戚,才舍得买一两瓶。
“家兴哥这次是豁出去了!”
有人感慨道。
“嘿嘿,如果我有大远这样出息的孩子,我也摆酒!”
“对了,我听说明天不但有肉,还有鱼,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鱼是在李家村的鱼塘买的,一共买了十二条,每一条都有两三斤。”
“一条鱼,他们要两块钱,比肉都贵!”
……
对程家庄的大部分人而言,明儿坐席都是很少吃的好东西,因此,大家都有点莫名的激动。
整个村庄都沉醉在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当中。
伴随着村里人这些句句听起来都十分中耳的谈论,程家在头一天下午,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程家庄的厨师班子,在程旭远家的院子里,支起了三口大锅,一口大锅炖肉,一口大锅蒸馒头,还有一口大锅用来炒菜。
随着炖肉的大锅开始烧火,一股股香气飘出老远,惹得一群又一群的娃娃们,围着程家转。
虽然吃肉是明天的事情,但是今天来看一下也是好的。
作为这件事的当事人,程旭远倒是很悠闲。
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有人做,他是一点事情都没有。
无聊之下,程旭远就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开始写《渴望》。
这些天他的主要时间虽然在给知青们教数学,但是《渴望》的写作,却也以每天四五千字的速度进行着。
写作这东西,只要构思好,后面的进展会很快。
程旭远根本就不用太构思,电视和小说中的故事,都是现成的,他只要在脑子里稍微加工一下,就可以了。
也不知道写了多久,程若苗跑了过来道:“哥,妈让你吃饭。”
“我给你说,今天的饭有不少肉呢。”
看着咽口水的妹妹,程旭远朝着窗外看去,发现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昏暗了下来。
大锅炖肉的香气,人们聚在一起聊天的声音,在这夜色将要到来的村庄中,形成一副充满勃勃生机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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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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