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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还好吾儿聪慧。
觥筹交错,浮翠流丹,衣香鬓影,飘飘然若天上仙宫,与咸阳宫一贯的威严肃穆相差迥异,但田建十分受用,不多时便酒足饭饱,旧话重提:“韶乐虽美,齐亦有之。
不知可否让我一听秦乐、一观秦舞呢?”
好家伙,这是嫌场面不够刺激?
真刺激起来,他受得了吗?
这对面要是换了赵王,就可以逼赵王弹琴——又不是没弹过;
换了魏王呢,可以逼魏王牵马——也不是没牵过;
换了韩王,那更不用说,韩非现在还在太学当质子呢。
什么?为什么是太学?当然因为这么大一只韩子不去教学生太可惜了。
至于到底是韩非还是韩非的学生更惨,那不好说。
但是齐王,好歹十年内还用得着他,目前保持友善很重要。
再说他的要求也不是很过分。
嬴政是怕吓着田建,才犹豫的。
谁知齐王好奇心太重,主动道:“杀伐之曲,当以剑相配。
我愿为秦王击鼓,可否一观太阿剑舞?”
啊?
他在说什么?他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让嬴政舞剑,他怎么敢的?
李世民呆呆地看着他们,忍不住想:但是别说,他还挺想看。
第72章哪只秦王在舞剑?
田建的表情和语气都十分诚恳自然,没有一点挑衅的意思。
他竟然是真的很期待,也主动说要击鼓伴奏,反倒让秦国这边不好意思一口拒绝。
到底是齐国风气比较开放,还是秦国的风气不够开放?
李世民倒是无所谓,宴会上主宾和乐一起歌舞,那不是很正常吗?
他也很期待地望着嬴政,弯起的眼睛里全是活泼笑意。
嬴政看到了,便微笑道:“太子亦学剑,可为君舞。”
期待是吧?你期待你自己来表演。
秦国这边毕竟没有君王在会盟的宴会上舞剑的传统,如此正式的场合,是有史官记录的,双方的使者大夫,九宾在侧,嬴政礼服组佩,确实有点不大合适。
他本身也不是很情愿。
既如此,父有事,子当服其劳。
太子的年纪摆在这里,哪怕他拿着剑一顿乱甩,只要别扎到人,都能获得在场一众称赞。
李世民也明白嬴政的意思,笑着应允:“若齐王不嫌弃,我亦学过一两年的剑,可为贵客助兴。”
他最初玩的是木剑,一开始是成品小木剑,跟着蒙家父子兄弟,谁有空谁教他一点。
蒙武和蒙恬都是武将,出手尽是杀招,狠辣果决有余,温和谦冲不足。
蒙毅还没上过战场,很好地补足了这一点。
李世民后来有匕首了,就自己偷偷削木剑,还很爱美地在剑柄的位置描摹雕刻花纹。
小太子蹭到嬴政身边,偷偷摸摸拿他的朱砂用,还黏在他旁边,去研究太阿的纂刻铭文,像一个暖烘烘的小鸡仔,散发着软软的热度。
“作甚?”
“我要仿照太阿做一把剑。”
“哦?尺寸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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