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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歹计(第3页)

李叶秋早上起了个大早,梳妆好后,穿上她最为爱惜的一套藕粉绣花衫裙,她现在是妇人了,再也不能绑起辫子了,她把发丝半挽,用紫色带,青色带交替捆绑在脑后,乌黑青丝中是青色紫色飘动,煞是好看。

她打扮好,又赶紧到厨房洗手做羹,今儿她开心,于是做了“某人”

最喜欢吃的腊肉蒸蛋,一盘翠绿欲滴的青菜,一碗暖心的米粥。

刚刚把吃食摆上桌面,“某人”

就来了。

比起打扮灵动的李叶秋,他可一点都不讲究,依然是平素那件灰色长衫,手里那把破扇子大冬天的都还摇得噼里啪啦响,俊朗的眉目笑容阳光灿烂,跨步进来,颇为浮夸的在空中闻上几圈,瞬间眉开眼笑,“哎呀,为夫最爱吃的腊肉!”

他说着,眼睛对上李叶秋时,深了些,这女子,今儿太美。

藕粉色衣衫衬得她唇红齿白,搭在肩膀的紫青色发带也十分好看。

他笑着说,“娘子今儿怎地这般好看?”

李叶秋心里喜悦,面上却别扭不肯表现出来,而是端着架子说,“唔,我看那腊肉再不做该坏了——”

她话音未落,宋吴便已坐下了,抬头看着李叶秋,像门边那大黑狗似的,李叶秋想好的坏话都被他这一抬头给堵在口里了,什么都说不出来,只得也坐下。

夫妻两相对而坐,一桌吃食袅袅升烟,外边鸟声阵阵,一时之间没人言语。

李叶秋一边用着饭,一边偷偷打量悠闲自得的宋吴。

突然发现宋吴其实很懂礼。

虽然他总说自己是个粗人,但他上次关于朝廷律法脱口而出,在饭桌上也是,虽然没显得什么,但是他总习惯先吃口粥,再吃青菜,肉倒是尝几口。

吃的不多。

那斯条慢理的样子,压根不像一个普通汉子。

一般汉子哪有这么斯文的吃饭?更别说他那压根不会大口大口吃肉的样子。

还有他总是莫名其妙就消失,半日也好,几日也罢,他则这是去干什么,李叶秋不知道,想问也不知道怎么问起。

总而言之,眼前这个跟她成了亲的人,是个十足十的谜团。

用过饭后,夫妻两出门。

李叶秋打算走路去县城里的,哪乘想一出门一架马车就矗立在哪儿,看的她一愣。

“哦。

娘子我跟你说哦!

为夫昨天赢了五十两银子呢!”

宋吴笑眯眯的说,“想着娘子总去县城没辆马车不方便,我便买了一辆马车。

怎么样,喜欢吗?”

李叶秋瞪大眼睛,她可是做梦都不敢想自个儿能有一辆马车的,她先是兴奋的绕着马车转了几圈,那马儿器宇轩昂,嘶叫着,看上去可神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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