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力哥在赶来的路上了,不过过会儿我们还是得想办法先避开粉丝冲出去,可能有点危险。”
“没事,我……要不你走就行了,我一个人在这儿待着,反正她们要追的是你。”
“留下你一个人等着被记者追问么?”
苏年华眨了眨眼,
“我可不想做这么不够意思的事情。”
叶欢颜微微一愣,想起记者和粉丝的恐怖程度,浑身一颤,“我跟你走。”
五点半的时候苏年华接到电话,他的经纪人已经把车开到餐厅大楼附近了,餐厅的工作人员指了后门的方向,他朝着叶欢颜招了招手。
“你过来。”
叶欢颜微微一愣,疑惑地走过去,“啊?”
一阵淡淡的香水味,光线忽而变得昏暗,他的体温与呼吸似乎从额头上扫了过去,他讲外套搭在了她的头上,轻声道,
“挡好自己的脸,记者会注意打码,但是粉丝不会,要是被曝光了就麻烦了。”
叶欢颜点点头,双手拉住了脸颊两侧,又戴着苏年华的墨镜,整张脸上就露出一个鼻子用来呼吸。
“准备好了吗?”
苏年华问道。
“嗯……”
手心里传来一阵温热,她心中一慌,还没来得及有所反应,就被他拉了出去,脚步不由自主地跟着他奔跑,高跟鞋踩在地板上,楼梯上,脚背压的生疼。
“别回头,跟着我跑……”
熟悉的身影已经在前方向她们招手,李大力一脸的着急,带着几分苏年华这次自作主张跑出来的愤怒,白色保姆车的车门已经打开。
苏年华的声音淹没在风中,她第一次遇到这种被‘追杀’一样的情况,忍不住回头想要看看追兵的方向,这一回头,脚下一个重心不稳,整个人朝着苏年华的后背撞去。
“啊……”
她惊呼了一声,脚上的高跟鞋掉了一只,
苏年华眼疾手快地回过头扶了她一把,眼看着‘追兵’已经不远,情急之下,他索性将叶欢颜打横抱起,朝着保姆车跑去。
十几米的距离,叶欢颜靠在有着淡淡香水味的怀抱里,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果然不应该回头,脚踝真疼啊!
八成是脚扭了。
“哗啦”
一声,
粉丝的尖叫,摄像机的闪光灯,统统关在车门外。
李大力坐在二人对面努力做着深呼吸调节心情,“苏年华,你怎么能这样,你知不知道我们找你都快疯了,你知不知道自己今晚演唱会?”
经纪人的质问,对于苏年华来说仿佛是耳旁风一样,他看都没看李大力一眼,小心翼翼的把叶欢颜放到座椅上,询问道,“脚没事吧?”
叶欢颜扶着自己的脚踝,试着动了两下,讪讪道,
“没什么事,就是我的鞋……”
可惜了,那双鞋挺贵的呢!
“没事,这样,我给你去买双新的。”
苏年华抬起头,一脸淡定地对着前面司机嘱咐道,
“老唐,先去一趟商场,”
“苏年华……”
李大力气的七窍生烟,翘着兰花指指着对面这个好心当做驴肝肺的男人,怒喝道,“你再这么不顾团队对你的告诫,我们,我们真的……真的要给你跪下了……”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