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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和弟兄们喝了酒,就在小洋楼的一间装饰得不输于KTV布置的房间里高歌几曲。
所以,他每天生活得无比惬意,没什么特别的事情,他都不进城来。
在他看来,这生活才叫讲究。
不要以为这位道上一哥就这么简单,许多人绝对想不到,丁坤还是个爱读书的人。
他的小洋楼里,还专门搞了个书房,各种书籍一大堆,其中最多的就是历史类书籍。
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很多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谁说混混不读书,谁说混混没文化,丁坤用自己的行动狠狠地打着某些人的脸。
他每周的阅读量足够碾压大部分都市白领,所以说他的成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如果当年不是为了自己姐姐出头,失手将一个流氓杀了,高中三好学生的他正常成长的话,现在绝对是一个企业家,或者是一家大企业的高管!
简单总结一下。
丁坤喜欢农村生活,生活在农村,却遥控掌管着共州城的地下世界。
他有头脑,爱读书,善思考,是一位学者型混混领袖。
咳咳,扯远了,说了那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宋礼涛找的这个帮手不简单。
至于他刚才说的那个村口的火锅店,叫做生猛火锅店,也是他的产业。
宋礼涛开着车,花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是从市区来到了这个生猛火锅店。
还别说,此时差不多中午十二点钟,正是饭点。
两人下车一看,不由得相视一笑,心中暗道,这个丁坤,还真的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只见火锅店门口每边站着五个混混,不过这些看起来不像混混,倒像是星级酒店的招待。
因为每个混混都是身穿正装,白色长袖衬衫,打着领带。
这是丁坤特意为他们两个人营造出来的场面,跟两人关系好归好,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
走进火锅店,两人就看到了丁坤坐在一张大圆桌前,中间的锅炉里汤水翻滚,冒起腾腾蒸气。
他自己的店,他要招待贵客,肯定是不对其他人开放了,所以,今天中午,就这一桌!
看到两人进来,丁坤拍了一下坐在他大腿上的小美女的翘.臀,小美女娇哼一声站起来,看了宋礼涛和孙永利两人一眼,一句话没说,从后门走了出去。
“哈哈,丁老弟,你是越来越会生活了啊!”
孙永利第一个开口,他和宋礼涛相比,他最大,所以两人中是他主导。
“对对,丁老弟,你真是让我们又开了眼界!”
宋礼涛附和道。
“两位大哥,客套话咱就别说了,今天店里主打的是狗肉火锅,大家边吃边聊。”
丁坤站起身,边说边向两人做出请的手势。
这个生猛火锅店特殊的地方就在于每周七天,每天的主打火锅都不一样,而且都是特色火锅,什么狗肉火锅,椰汁蟾蜍火锅等等,想尽办法满足客户需求。
“好,来到这里,一切听丁老弟的安排。”
宋礼涛应了一声。
两人坐下后,丁坤说了一句开工,三个人就都吃起了火锅。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宋礼涛喝下一杯酒,觉得差不多了,便将事情原原本本地讲了出来。
“要做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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