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已经可以看到巨鹰白森森的头骨了。
见求饶不成,巨鹰带着决然的气势向不远处的断崖冲去,在巨鹰燃烧了最后的力量所带起的速度下,庞大的身躯几乎是如闪电一般冲向断崖。
嶙峋的峭壁在哈维的瞳孔中不断放大,终于在最后一刻,哈维的风枪射穿了巨鹰的颅骨,白色的脑浆在脑压的作用下喷涌而出,甚至溅到了哈维脸上,顾不上管脸上被血和脑浆弄的一团红一团白的,哈维的眼睛几乎完全变成了青色,“给我出来啊!”
哈维压榨着自己细胞里的最后一丝力量,不然最后自己也会在这个峭壁上撞个粉碎。
一点一点的拉近了,哈维几乎可以感受到扑面而来的被风化的沙土的气息。
“元素化!”
随后一团风撞在了峭壁上,把那些顽强生长在峭壁上的杂草乱石吹的到处都是。
哈维狼狈的从断崖爬上来,踉踉跄跄的身体几乎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但哈维必须尽快离开这里,找到水源,洗掉自己身上的血腥味,这些野兽的鼻子可是比人类要灵敏多了。
静静地泡在水池里,哈维也不敢有丝毫大意,这座岛隐藏的危险数不胜数,哈维已经是不知道多少次经历这种生死搏杀了,从最开始的惊慌失措,到现在宛如猎手一般老练。
“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什么时候才能征服这座岛!”
哈维用力的捏了捏拳头。
这样的日子还有很多。
几个月后,哈维如同野人一样从林中钻出来混身上下,除了那把保养的依旧很不错的长刀,和依旧如同新的一样的战斗短裤之外,几乎看不到任何文明的痕迹。
哈?你要说哈维的战斗短裤一穿就是几个月,哈维才不会告诉你这东西还有神奇的自净功能。
这就体现出漫画和现实的差距了,毕竟你不会在漫画上看到草帽一伙吭哧吭哧洗衣服的场面,也不会知道,其实他们的衣柜里有几百套一模一样的衣服。
你要问哈维是怎么知道的?哈维会告诉你,自己的衣柜里就有无数套一模一样的衣服吗?不会!
毕竟当时哈维看到这个场面只有一种深深的蛋疼。
神经病啊!
摔!
哈维满脑子不知道在胡思乱想什么,就这样向海滩走去,之前来到这个岛的时候感受到那些强大的让人窒息的气息,都消失不见了,大部分都成了哈维的剑下亡魂,还有一小部分,死死的把自己隐藏起来,哈维也懒得再去找它们的麻烦。
如果有人从空中俯视这个海岛的话,就会惊奇的发现本来是充满了原始风光的小岛,现在却是满目疮痍,大地上沟壑纵横,就仿佛……台风过境了一般。
是的,只有大海上人人谈之色变的暴风才能造成这样的伤害。
最重要的是,哈维捏了捏自己的拳头,上面迅速被黑色笼罩,就仿佛是黑色的钢铁一般,“我也初步掌握了武装色霸气啊。
果然对战是锤炼武装色霸气的最好方法。”
觉醒了武装色霸气的哈维,可以说已经踏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阶段,接下来只要让武装色摆脱身体的束缚,附着在剑上,就可以称之为-剑豪!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