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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到数不清。
你问我,最亮的是哪一个星?
我说,最亮的是你的眼睛。
这首诗是他以前自认为写的最好的情诗,可是这首诗是他准备送给自己的爱人的,就这样送给莱茵哈特他有点不甘心。
而且!
最重要的是,希特勒心里不开心,在内心深处,他无法肯定自己喜欢芙伊莎,可他又非常非常不想其他人占有芙伊莎的,就算是他的朋友—莱茵哈特,他也不想成全两人。
希特勒在纸上胡乱的写写画画,心乱了。
莱茵哈特看厌了,以为希特勒也不会写,他翻身到病床上:“算了,我自己慢慢想。”
希特勒看了一眼他,心里叹口气,在纸上写下了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情诗:
在半空里娟娟地飞舞,
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
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
飞扬—飞扬—飞扬—
她身上有朱砂梅般的清香!
一口气在纸上写下这首诗后,希特勒转头叫莱茵哈特,没想到莱茵哈特已经在病床上呼呼大睡,他没叫醒莱茵哈特,却没想到却叫来了芙伊莎。
“换药了。”
芙伊莎和另外一个护士各端药盘,在希特勒床前对他腿进行换药。
芙伊莎换完药后,无意间看见床上的情诗,她轻轻读了一遍,笑脸如花朵绽放,满心都是喜欢,看着她的笑脸,希特勒心一下子被震住了,芙伊莎笑起来还真是好看。
不得不说芙伊莎是一个大美女,皮肤白里透红,干净无瑕,贵族式的教育更使得她拥有不同寻常的气质,眼睛神采奕奕,像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一样。
“这是你写的?”
芙伊莎满脸都是笑,问希特勒道。
希特勒反问道:“莱茵哈特写的。”
“不可能,莱茵哈特虽然我认识不久,但他是绝对不会写出这样的诗歌来。”
伊芙琳嘟起红唇道。
“是我写的。”
希特勒如实说道,在信中暗暗的对莱茵哈特说一声对不去了兄弟,这有什么办法,希特勒说谎也没有用,莱茵哈特虽然不丑,可长得也不像喝过墨水的人。
要说莱茵哈特能写出这样级别的情诗,谁会相信?
朋友妻不可欺,这句话希特勒是不会违反的,可关键是莱茵哈特只是喜欢芙伊莎,芙伊莎并不是莱茵哈特的女朋友,更为关键的是,芙伊莎并不喜欢莱茵哈特。
所以,尽管希特勒感觉有些对不起莱茵哈特,有些愧疚,但希特勒认为自己做的没错。
换药后,芙伊莎留了下来,坐在希特勒旁边,两人讨论起文学起来,希特勒对于文学并不精通,但好歹有九年义务制、爱好历史的底子在,再加上吸收了原来希特勒的记忆,所以对于德国的文化文学都能说得上。
更为关键的,芙伊莎是美国人,从小在美国长大,深受美国文化的影响,希特勒以前也喜欢美国文学,很了解美国,对于《汤姆叔叔的小屋》、马克吐温的作品他都如数家珍。
这一下,两人开始天南地北的聊起来,芙伊莎对这个比他还了解美国的人好感度蹭蹭往上升,一会的时间,两人就随意开起玩笑起来。
不知何时,莱茵哈特已经醒来,双眼如同在喷火,握紧了双拳。
“抢我马子!
希特勒!
我要和你决斗!”
莱茵哈特的呐喊方圆两里都能听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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