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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乱中能够保存自己,都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更别说阿乐不过是林淡的小厮,虽然会骑马,识两个字,还会几手粗浅功夫;可是在破城这样大事中,能抵什么用?
偏偏他还真的把知府的一家给救了下来,还安排人一路送到了吴州。
自己则大胆地继续留在了河州,趁乱将战死的河州知府的尸身给收殓了。
办完这些事情之后,他并没有离开河州;而是在二皇子反叛之后,趁着河州的守备力量就剩下一个空壳,一边积极联系紧邻河州南部的桐州守备,求救出兵收复河州,一边又在当地组织百姓自救。
能做到这些,全都是因为阿乐救下了一个水匪头子。
阿乐在信上也没细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主要就是讲了他现在已经是河州一支水匪的大头目;到底要不要让这些水匪变成良民,还得看林淡的意思。
照林淡的意思,虽然他还是需要一些暗中做事的人,但是他绝对不希望自己的小厮折进去。
“身边可用之人还是太少啊。”
林淡感慨了一句,吐掉草根,看到胡澈三两步走过来,“澈哥怎么也来了?”
胡澈没好气地看着他:“扔了一堆事情给我,你倒是在这儿偷闲?”
他脱了鞋子,盘腿在席子上坐下,一手把林淡揽到自己身上,一手把暖手捂推开一点,“这么热的天,你靠着暖手捂也不怕热。”
“能者多劳嘛!”
林淡被换了个姿势也没动,不过他还是发表了一下意见,“暖手捂靠着软乎,你身上太硬了。”
胡澈嘴巴上一本正经地回答:“暖手捂都开始长毛了,小心它再染上虱子。”
心里面猥琐地想着:哥身上还有更硬的你没领教过呢。
幸亏林淡不知道他的想法,否则的话……明明对别人很牛气,但是对胡澈下意识就变成怂包的林淡,也不能拿他怎么样,最多就是内心羞愤一把。
暖手捂因为被剃光了毛,原本不太灵光的脑子,对虱子两个字竟然变得十分敏感,听到胡澈说出禁语,立刻转了个方向,兔视眈眈地看着胡澈,还用粗壮有力地后腿拍击了两下地面。
胡澈一脸错愕,随即大怒:“身为一只暖手捂,竟然敢挑衅主人?!
反了你丫的,今天一定要好好教训你!”
暖手捂属于光长块头不长胆子的兔子,平时看到个外人,要不就躲在房间里不出门,迫不得已要出门的话,也会紧贴在林淡脚边,跟粘住了似的,绝对不会走开。
不过可能它兔妈咬过胡澈,它还从胡澈手上逃脱过好多次,在山庄里的时候,暖手捂和胡澈玩惯了,哪怕胡澈装模作样生气,它也不害怕。
这会儿就见它蹦跶起来,直接就往胡澈怀里面撞。
暖手捂一只没了毛都有三十斤重的兔子,这一下要是撞扎实了,绝对不好受。
不过胡澈好歹是习武有成的人,要是被一只刚满岁的兔子打败,那也太搞笑了。
哪怕那是一只三十斤重的兔子。
胡澈显然是逗暖手捂玩,灵活地一会儿去摸它耳朵,一会儿去捏它的肥腿,简直极尽挑衅之能事。
最后精疲力尽的暖手捂,是被胡澈抱着下山的。
胡澈还一边晃荡着拎起来有一个小孩儿高的兔子,一边哼着自创的小调:“今天打到一只肥兔子,晚上炖来给媳妇吃,肉炖香锅皮作袄……不对啊,暖手捂你每天吃这么多,最近怎么好像都不长个儿了?这张皮子哪里够做一件袄子啊?”
暖手捂也不知道听没听懂,跟只死兔子一样被胡澈抱着,跟着他的动作,晃荡过来又晃荡过去。
路过的人看着都面露惊悚。
平时看着跟在大郎身边的兔子就已经觉得够大只了,但是现在抱起来,没想到竟然那么大只!
林淡也不理会众人吃惊的眼神,径自和胡澈一起回屋洗漱休息,临睡前问道:“澈哥打算什么时候回京城?”
胡澈原本都快睡着了。
别看他还有精力和暖手捂玩耍,实际上在山上的日子十分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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