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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时分,此时的天还未亮,奥斯却醒了过来。
他没有做噩梦,也没有做美梦,既不是被什么古怪的事物惊醒,亦非被什么刺耳地噪音吵醒。
原本,奥斯看到窗外仍是黑夜,打算翻个身再睡上一会儿。
这也是曾经的吴辽最爱做的事之一,如果不上班或者也没有什么事情,在周末的早晨,即使睡醒了,也会蒙上被子,不睡到午饭时间绝不罢休。
起床?那是什么。
就当奥斯打算这么做的时候,他却发现,现在的他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他感觉自己精神极了。
这种感觉,就和昨天早晨,从梦境中醒来时如出一辙。
只是一睁眼,他的意识就已然完全清醒,没有像过去在地球时那样,即使早晨醒来,也会有段不短地时间里处于一种“睡不醒“的状态。
同时,他感觉到,即使现在让他立马就去工作,或是做上一份不容易的逻辑思考问答试卷,他都能在一瞬间专注地投入进去,完成工作,或思考问题。
“也许是艾泽拉斯的人类身体太好了吧?我记得像是达拉然的大法师们,比如安东尼达斯,都能活个几百岁。
好像就连提里奥·弗丁这样的圣骑士,百十来岁了看起来还像个中年人,还能率领军队远征诺森德。”
奥斯躺在被窝自娱自乐地给自己做解释。
想了一会儿,完全没有困意的奥斯干脆坐了起来,看了看房间另一边的库德兰。
哦,高山之王在上,一条大腿伸出床铺,提溜着晃荡,他斜斜地躺着,可真不雅观。
奥斯小心地穿上衣服,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怀表,看了看时间:“竟然才三点四十五分!”
“这也太早了。”
奥斯开始疑惑了,“昨晚虽然没有注意时间,但是从酒馆回来,又和库德兰打闹一阵,睡的时候应该很晚了。
而且,库德兰的身体可比我好太多了,他却没睡醒。”
一边想着,奥斯蹑手蹑脚地打开门,走了出去。
矮人的地堡设计的很别致,虽然住的是地堡,但是出了门竟然是要先下楼,他们把房顶建的很高,却不喜欢住楼层,因此室内的垂直空间相当大。
下楼后往右拐,墙边就是水井,奥斯在水井旁边洗了洗脸。
不得不说,即使丹莫罗永远是白雪皑皑的冬季,矮人的房屋里却像夏天一样热。
而水井里的水,竟然也是热水,还有那独特的采光装置,无一不体现着艾泽拉斯独特的文明——魔法和科技的结合。
接着,奥斯拐过屋角,在房屋后面,爬上梯子上了屋顶。
他用手扫开一小片儿雪,坐了下来,深呼吸数次,使自己平静下来,然后欣赏起眼前的夜景。
“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还真是开心,这就是乐天派吧。
也对,矮人们天生就是乐天派,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明日是与非。”
奥斯想到和库德兰他们相处的时光,不由自主地就笑了出来,他由衷地感到快乐,这样的相处能让他忘却忧愁。
但是,选择性遗忘,并不代表问题就解决了,独自一人身处他乡,静下来时,第一个想到的,永远都是自己最亲的人:“爸爸,妈妈,我失踪了这么多天,你们在地球怎么样了?还有我的父亲和母亲,你们在黒木镇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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