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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阅紧咬着后槽牙,“陈麓川不是这种人。”
何珊眼也没眨,从茶几上抄起那本日记就朝她砸去,“我他妈生你还不如生块叉烧,你怎么骨头这么轻,为了一个男人里子面子都不要了!”
林阅没躲,那硬壳的日记本撞在她肩上,又“啪”
一下砸在地板上。
“你非要跟这么一个人,我也不拦你,你以后就不用认我这个妈了。”
林阅死咬着牙,片刻,她将手机往茶几上一搁,弯腰拾起地上的笔记本,攥在手里,头也不回地朝门口走去。
身后何珊骂道:“你走,走了就别回来了!”
天刚擦黑,下午下了雨,空气里一股尘土的浓郁气息。
她很快就走到了小区里的梧桐树底下。
这树有四五层楼高,要两人手拉手才能抱得住,是半个世纪前栽下的。
小时候,他们常在这树下纳凉、丢沙包、跳皮筋;而不久之前,也是在梧桐树叶筛出的浓荫里,陈麓川攥着她的手说,试试,以结婚为前提。
林阅轻轻抽了抽鼻子,阵雨过后泥土翻出的腥味儿冲进鼻腔,呛得她眼泛泪光。
开车回去的路上,她不知怎的就又想到了高考结束那天,漫天飞舞的纸片里,陈麓川被一个姑娘勾住脖子,在欢呼声里接吻。
她记得那也是个雨后的傍晚,江城逢高考必下雨,做听力考试的时候,雨点啪啪啪地敲在窗户玻璃上,害得她有几个词没有听清,所以她记得清楚。
又想起在婺源,那晚她的窗外有棵泡桐树,不知名的鸟栖在上面,偶尔啁啾两声。
夜很静,她整宿没合眼,第二天早饭也没吃下去,返程的大巴上晕车了,吐得天昏地暗。
所以,她也记得很清楚。
关于陈麓川一切,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回到住处,她冲了个澡,躺在床上。
最近忙,陈麓川有一阵没过来了,床单被套上面,他的气息已然很淡,几不可觉。
她掏出手机,打算给他打个电话,又想到他此刻在加班,必然忙得天昏地暗。
末了,她意识到这仍然是自己潜意识地在替自己找借口,借以推迟与陈麓川对质的时间,不由叹了声气。
即便到了这时候,她仍然想像只鸵鸟一样,找个沙地把自己埋起来。
然而再不能这样了,许多话,好的歹的,到了开诚布公的时候。
她从一旁拿过从家里带回来的日记本,翻到最前面,开始往后看。
她这人懒,遇到大事儿才往上记一两笔,是以高一买的一个本子,到大学毕业了还剩厚厚一沓。
挺奇怪,她今天看的时候不像以往那般全情投入,是以纸上字字句句都不忍卒读——今天抽离出来,站在第三人的角度,回顾的同时更带了点儿审判的意味。
她看得慢,有些地方与自己记忆中的有点儿差别,但大多时候都是严丝合缝。
不多的内容,她花了一小时看完。
最后终于读到了散伙饭那里,日记里这样写:
“……天还没亮,我站在十字路口,像个孤魂野鬼。
半夜街道很空,只偶尔有一辆车从我跟前擦过。
我有点儿饿,找了家肯德基,点了个汉堡,连同以前非常讨厌的生菜叶子都吃得一干二净——我才发现生菜其实远比我想象中要好吃……我一个人去了湖边,风很冷,我坐在堤岸上,看着天一分一分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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