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县城的炊烟重新袅袅升起时,主力部队的休整已近尾声。
晨雾中的向日葵田金浪翻滚,林风帮小花把最后一捆麦秸扛进柴房,指尖还残留着麦秆的清香。
远处的练兵场上,喊杀声震天动地,主力部队的战士们正在进行高强度训练,刺刀在晨光中闪着冷冽的光芒。
“林风哥,主力部队这是要发起反攻了吧?”
小花用袖口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目光望向练兵场的方向,眼里满是期待。
林风直起身,望着远处飘扬的军旗,沉声道:“嗯,周边几个乡镇还被国民党反动派占着,乡亲们还在受他们欺压,是时候把这些失地收回来了。”
他腰间的玄铁刃随动作轻响,刃鞘上的划痕记录着无数次战斗的痕迹,“李团长昨天召集我们开会,决定三天后发起总攻,先打离县城最近的太平镇,再逐个收复其他乡镇。”
小花的眼神黯淡了些,伸手轻轻抚摸着林风胳膊上未愈的伤口:“那你又要上战场了……这次一定要小心,别再受伤了。”
林风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透过粗糙的皮肤传递过来:“放心吧,这次有主力部队配合,装备和兵力都比之前充足,胜算更大。
等收复了所有失地,咱们就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了。”
他顿了顿,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红绳系着的平安扣,那是他从缴获的物资里找到的,玉石温润,“给你戴上,等我回来。”
小花接过平安扣,小心翼翼地系在脖子上,玉石贴着胸口,暖暖的。
她踮起脚尖,在林风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我在家等你,给你做你最爱吃的贴饼子。”
三天后的清晨,反攻的号角正式吹响。
主力部队兵分三路,朝着太平镇进发,林风带领原县大队的战士们作为先锋,走在中路大军的最前面。
队伍浩浩荡荡,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战士们个个精神抖擞,脸上带着必胜的信念。
太平镇距离县城不过二十里路,是国民党军队在周边乡镇的核心据点。
侦查兵回报,驻守太平镇的是国民党一个团的兵力,团长名叫张富贵,是个出了名的贪官污吏,驻守太平镇期间,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残害百姓,当地乡亲们对他恨之入骨。
队伍行进到太平镇外十里地的树林时,林风下令暂停前进,派出侦查兵进一步摸清敌人的部署。
没过多久,侦查兵带着一个老乡回来了。
老乡约莫五十多岁,衣衫褴褛,脸上满是伤痕,一见到林风就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八路军同志,救救我们吧!
张富贵那个狗东西,简直不是人啊!”
林风连忙扶起老乡,轻声安慰道:“老乡,你起来慢慢说,我们就是来收拾张富贵,解放太平镇的。”
老乡站起身,抹了把眼泪,哽咽着说道:“张富贵驻守太平镇后,就开始横征暴敛,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家里的粮食被抢光了,值钱的东西也被搜刮一空。
我儿子不服,跟他们理论了几句,就被他们打断了腿,还被关进了大牢,至今生死未卜。
还有镇上的王寡妇,被张富贵强行霸占,不堪受辱,上吊自杀了……”
老乡的话让战士们个个义愤填膺,张强攥紧了拳头,咬牙切齿地说道:“狗日的张富贵,简直丧尽天良!
等老子打进太平镇,一定要扒了他的皮!”
...
明末时节,满清雄起于关外流贼起于关内,祸乱天下。崇祯,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多少帝王将相,英雄豪杰,问鼎逐鹿!他以共和国军人的身份,穿越明朝,以大明军人之身,力挽狂澜,总兵天下,摄政大明,重塑中华!...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