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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红狡黠地一笑,对黄朗说:“来,叫哥哥!”
“哥哥!”
经过一个晚上,黄朗已经被教得很听话了。
呼延通吃了一惊:“哟,能说话了!
好啊,应该庆祝庆祝!”
呼延能十七岁,黄朗既可以叫他哥哥,也能叫叔叔,所以他并没在意。
“嗯。”
于红低下头说,“等会儿妈妈带你上街玩,好吗?”
黄朗乖巧地点了点头:“好,妈妈。”
“他叫你什么?”
呼延通这才领悟到,“你要他叫你妈妈?你才十五,生得出他来吗?再说,凭什么他叫你妈妈,却叫我哥?摆明了想要占我的便宜,那可不行,至少……至少得叫叔叔!”
于红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好吧,这话你跟他说。”
“黄朗,叫叔叔!”
呼延通弯下腰说。
“哥哥!”
“朗朗,叫错了,应该叫叔叔!”
“哥哥!”
呼延通咬牙切齿,又指着于红说:“朗朗,叫姐姐。”
黄朗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于红,又笑得眯起一条缝:“妈妈,妈妈!”
“不对,叫姐姐!”
“妈妈!”
不管呼延通怎么威逼利诱,黄朗就是认定了于红是他妈妈,还死活不肯叫他叔叔。
于红哈哈大笑,平白捡了个儿子,真好!
从练书法时就养成了好习惯,哪怕是天塌下来也不能有一天的松懈,而现在于红也是一样,每天都坚持锻炼身体。
经过这些日子折腾于红又瘦了一大圈,没有达到宋人相当于模特儿的减肥标准,却也健康得象是才出炉的热气腾腾的包子,有点鼓鼓的,但白胖得怎么看怎么招人喜欢。
到这时减肥已经不是目的了,是为了更加充实,也为了有更好的体魄在将来的乱世当中求生——现在她是有“儿子”
的女人了,总得要想得远一点。
不得不说余招娣的壳子还是很不错的,只是最开始被中古的造型唬住了,但似乎有无穷的潜力,越用越好用,越用越好看了。
转过一个小岔路,前方的上坡有一个老农民推着独轮车很是艰难。
于红跑过去一看,那是从城里收的夜香,用来做肥料的。
“我来帮你吧!”
老人抬头笑了笑,于红接过左边的扶手,两个人的力量加在一起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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