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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第九十三章(第3页)

驻地这次给的活动资金给的足,金子和银子就给了满满一盒子,底下还压着一叠银票。

简单地说,她不缺钱。

余初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几套成衣,两套女装一套男装,都是挑的素面不起眼的。

接着去了秦玉堂,拒绝了掌柜极力推荐的粉底,买了她家热门的古代口红。

路过小吃摊的时候,顺手打包了一些自己爱吃的零食小吃,准备打道回府。

“啪!”

凌空炸响一记鞭声响起,紧密的哒哒马蹄声从地底传来。

余初个子不够,视线被前面的人挡住,等到她看见马匹时,手臂已经感觉到了它疾驰时的带过风。

她眼神冷了下来,连退几步,和奔驰而过的马擦身而过。

原本事情应该到此为止——

只是不知道哪个路人好心,眼看她就要卷入马蹄之下,拽着她的袖子,往后向一旁狠狠拉扯去,反而将她自己的重心拉偏了。

对方为了救人,可能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力气之大,让余初摇晃着往后滚了几圈。

“碰——”

“哐——”

连着撞翻两个摊位才停了下来。

她就那么五体投地的躺在大街上,摊子上的荷包和纸张被撞飞后,最后都落了她一脸一身。

余初扒拉下自己脸上的纸张,皱着眉坐了起来。

街上很多摊位被波及到,不少行人也受到了惊吓,众人自顾不暇。

只有隔壁摊位的大姐,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眼神牢牢盯着她,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几句,被余初塞了支口脂后,又喜笑颜开的重新支起摊位,捡起荷包一个个摆了回去。

倒是代写书信的摊位——

摊主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肤色黝黑,五官看着违和,一双眼睛却很亮。

他大概是受了伤,身上都是浓郁的草药味,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捡着散落在地上的白纸。

只是伤口的腐烂味道,压过了草药味,以这里的医疗条件,腿保不住还是小事,万一细菌感染的话,就会像顾文青那熊孩子一样,连命都可能保不住。

余初收回思绪:“您先坐着,这些放着我来捡就行了。”

对方抬眼,扫了她一眼,垂眸继续捡东西。

余初有些不好意思,加快了捡东西的速度。

捡到大半的时候,余初的手一顿,视线向下,落在了手里捏着的纸张上。

和之前捡到的一沓白纸不同,这张纸上写了一阙词,墨迹未干透,显然刚写没多久。

这是一阙最常见的祝寿词,在古代区的普及度,大概类似于现代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内容没什么特殊的。

但是这字,太漂亮了。

字如苍松,风骨透纸三分,笔锋内敛,气势却惊人。

余初再抬头,看对方的眼神顿时不一样了。

这种书法造诣——

一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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