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再来两个蜡烛,咱们这可算是烛光晚餐了。”
宁歌把所有的食物摆上桌,最后还做了一个五彩缤纷的水果蔬菜沙拉,看起来十分漂亮。
唐御丰道:“厨房最左侧的橱柜抽屉里,应该有蜡烛。”
“呃……我就说说的。
来,碰一个,祝我没有被请进局子里。”
宁歌拿起已经醒好的红酒,准备给自己倒一杯。
而这时,她发现——
红酒杯只有一个!
而且对方已经开始喝了……
“我去拿个杯子。”
宁歌十分自觉的去厨房拿杯子。
唐御丰浅饮一口红酒,“我这里有个规矩,那就是——女人不可以喝酒。”
“哎?这是什么规矩。”
宁歌拧起眉,只允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太霸道了吧。
再说这菜还是她做的,不许别人喝酒,那也别吃别人的菜啊!
“门在西边,不喜欢可以离开。”
唐御丰浑然不觉自己说了什么让人难堪的话,甚至还执筷夹了一筷子素炒三丝。
脆鲜爽口,很开胃,也很好吃。
会做饭的富家千金,倒是少见。
宁歌面色一阵变幻,胸中的恼意,随着呼吸愈来愈强烈。
抬腿就要走。
走了几步又停下。
她若走了去哪儿?
叶家吗?
那又是大豪门,规矩一大堆,还要寄人篱下的看人脸色。
虽然在这里也一样……
不过唐御丰给她的感觉并不算讨厌,除了不让她喝酒!
混蛋!
“哼,不喝酒就不喝酒,我喝茶,我可看到你珍藏的母树大红袍了,我这就泡来喝。”
大红袍母树,乃珍稀茶种,自然界就仅存几棵了,所以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并严禁采摘。
然,茶树一直在长,某些特权的人还是能采摘到的,只是数量很少罢了。
唐御丰这里竟然有母树大红袍,足以证明他和特权阶层有关系。
唐御丰没有阻止宁歌去泡茶,悠然自得的喝酒吃菜,细细品味。
宁歌端着茶壶过来时,唐御丰已经把酒收起来,甚至一副吃好了的餍足模样。
唐御丰看了眼宁歌手中的大茶壶,对于她用泡粗茶的手法泡功夫茶大红袍,没表示什么,只道:“我还有事要出去,今晚不会回来。”
“走吧走吧,看着你就烦人。”
宁歌用红酒杯,气鼓鼓的倒了杯大红袍,橙黄明亮的茶色,隐隐透着兰花香气,仰头灌了一杯。
然而,茶入喉,满口津香。
还别说,这茶真挺好喝!
她算是对茶没什么研究,也能品出这大红袍确实是极品好茶。
被她这么粗枝大叶的泡法,都没有失却滋味儿。
唐御丰见她似喜欢这茶,微微一笑,“晚安,早些休息。”
“安不了,小气鬼。”
不让她喝酒,明明一瓶,分她一杯半杯的能少块肉不成,吝啬鬼!
“抱歉。”
“晚了,先给人期待,又让人落空的男人最差劲了。”
“……”
……
唐御丰换了一身黑色的考究西装礼服,高大修长的模特身材,穿什么都能驾驭,特别是这种礼服,更是衬托的整个人俊美无双,气质非凡。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