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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墨惊奇地看着这群衣着富贵的男男女女,簇拥着一个粉妆玉琢的小男孩儿走了过来。
哦,对了,这是要办抓周礼,让一岁的小孩子抓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预测以后的前途和性情。
才一岁的小孩子,懂什么啊?奚墨很是不以为然地看着那个小男孩儿被抱上床。
“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
一位明艳的妇人笑语盈盈地说道,她梳着整齐的妇人髻,明眸皓齿,头上珠翠缭绕,应该就是这个男孩儿的娘亲。
被娘亲鼓励的小男孩开始在琳琅满目的东西中挑选,奚墨被那双如同葡萄般水润润的大眼睛一瞄,也忍不住期待了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
越是年纪小的孩童,就越能感觉到成年人无法感应到的玄妙。
奚墨看着这个儿只扫了一圈,就果断地手脚并用向她爬来,奚墨还来不及做什么准备,就发现自己被一双胖乎乎的小手举了起来。
奚墨愣愣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小婴儿,软软的,白白的,看起来好像易碎的陶瓷娃娃。
她几乎呆滞地看着这个陶瓷娃娃朝她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还没有人冲她这样纯净地笑过。
主人嫌弃她做得不够完美,很多人厌恶她丑陋的外表,还有人觉得她奇货可居,只有这个小男孩,只是这样单纯地对着她笑。
奚墨的感动并没有持续多久,周围的大人们也没有来得及开口说出一连串的吉祥话,所有人没防备地看着小宝宝动作迅速地把奚墨放进了嘴巴。
“哇!”
惊天动地的哭泣声响彻耳际,奚墨顶着一身的口水,默默地被扔回了床上。
她就知道,不能对一个只有一岁的孩子抱太大的希望!
奚墨知道自己的气味有着墨块特有的腐朽味道,就算是这个儿能感觉到她不同于其他物事的灵气,但这股味道却是怎么也忍受不了的。
不过知道归知道,在看到刚刚还视若珍宝举着她的儿,拿起了一盒胭脂爱不释手,奚墨还是忍不住郁闷了起来。
哼!
这臭小子今年才一岁,就知道吃胭脂了!
长大了还得了?看把他老爹气得……
十五年后。
“表哥,这块墨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
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好奇地问道。
“是,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
说话的是一位俊秀公子,一边说一边露出无奈的表情。
他有着一张容长脸,眉眼秀长,气度温文尔雅,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世家大族的公子气派,让人一见心折。
而他身旁的那位女子,相貌和他有几分相似,秀美如玉,身上穿着一袭湖水蓝的月华裙,已经及笄的她头上插着两支梅花纹碧玉簪,更显得面色如花,明艳动人。
这位俊秀公子便是洪家的大少爷洪,而他身边的那位女子则是他的亲表妹黄蕙,他们两人年岁相当,黄蕙仅差了洪一天,所以两人自小青梅竹马,感情非常好。
而今日黄蕙正巧听人说起洪小时候的那场抓周礼,便吵着要看看那块很著名的廷圭墨。
奚墨静静地坐在书桌上,自从十五年前的那场抓周礼后,她就结束了盒子里的生活,被送到了洪这里。
当然,这也是因为洪那古板的老爹根本不接受他儿子抓的是个胭脂,强硬要求儿子必须念书考科举光大门楣。
其实这个念头根本就是非常不靠谱的。
已经观察了洪十五年的奚墨无声地叹了口气。
这十五年来,她就一直被放在洪的书桌上面,看着他习《三字经》、《弟子规》,上宗学,读四书五经。
她可要比这世上任何人都了解他,这位洪家的大少爷,根本就不是考科举的料!
让他去考那八股文,纯粹就是要了他的命!
洪最喜欢的,就是和他的姐姐妹妹们混在一起,在杭州西溪的洪园中吟诗作画,联句酬唱,过得好不快活。
那些女子们还成立了“蕉园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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