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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替人报仇雪恨的故事是更多。
就见存的杂剧算来,有:
一)黑旋风双献功(高文秀作)
二)同乐院燕青博鱼(李文蔚作)
三)郑孔目风雪酷寒亭(杨显之作)
四)都孔目风雨还牢末(李致远作)
五)争报恩三虎下山(无名氏作)
等数本,其情节差不多都是相同的。
有权力的人,诱走了某人的妻。
他到大衙门里去告状,不料遇到的官,却便是那诱走他的妻的那个人。
于是不问情由的,将他判罪。
这场冤枉是没法从法律上求伸的。
于是,一群的英雄们便出现了。
(李逵,或燕青,或宋彬等等)他们以武力来代行士师的权与刑罚。
他们痛快的将无恶不作的“衙内”
之流的人物执行了死刑。
——那些“衙内”
大约也便是“嫌官小不做,嫌马瘦不骑”
的元代的特殊阶级吧。
这些水浒英雄们的故事,当时或不免实有其例——天然的,在法律上不能伸的仇冤总会横决而用到武力来代行审判的。
但就上文看来,不能无所感。
被统治的或被征服的民族,其生活于黑暗中的状况是无可控诉的。
为奴为婢的被践踏、被蹂躏、被掠夺、被欺凌的一生,是在口说笔述以上的可怖的。
“嫌官小不做,嫌马瘦不骑”
的那些“衙内”
是在到处横行着,个个人都便是“权豪势要”
的人物。
法律不是为他们而设的。
不得已,百姓们只好在包拯(甚至降格以求之,在张鼎)那些人的身上去,求得法律上的公平;然而不知包拯却只是属于宋的那一代的!
更空虚些的,却找到了鬼与神。
那自然益发可悲!
倒还是求直于英雄们的武力的,来得痛快!
其实,在黑暗的时代,也只有“此”
势力足以敌“彼”
黑暗的势力耳。
然而恐怕连这也只是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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