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晚,李邺赶到社庙后院,见到了裴旻,张小胖已经先到了,正在奋力挥剑,裴旻不时在旁边指点两下。
“外甥参见舅父!”
裴旻丝毫不提他打马球之事,就仿佛不知道他今天出尽风头。
裴旻淡淡道:“你没有小胖认真,他每天都比你早到一刻钟。”
李邺低声道:“我在练字,每天要写满一千字才能出门!”
裴旻看他的目光稍稍柔和一点,又道:“你打算搬到城西?”
李邺点点头,“母亲已经同意了,以后我就能在沣水下面练武!”
裴旻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沣水确实比井水要好,我希望你能用半年时间突破初级。”
“初级是什么意思?”
“其实这是我师父的体悟,她把控制心法分成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你才刚刚入门,一旦你突破初级,两个魏瘸子都不是你的对手,你至少能自保。”
李邺沉思片刻问道:“练成天外飞仙那一剑,需要突破几级?”
“突破中级便可,如果你天赋极高,十六岁时应该能练成!”
李邺不再多问,他走到井台前脱去外衣,手持马球杆一跃跳进了井中。
裴旻站在井边注视着水底水波激荡,他暗暗摇头,以李邺的天赋在井下练剑,确实有点捆住他的手脚了。
………..
次日一早,乔行忠牵马来到了李邺的家,把黑马交给了他。
李邺牵住缰绳,轻轻抚摸它缎子的皮毛,黑如亮漆,一点杂色都没有,让他喜爱无比,当时小飞龙牵来之时,他一眼就看上了,没想到最终属于自己,真是缘分啊!
乔行忠拍拍马鞍笑道:“这匹马叫做墨锦,只有三岁,确实是匹好马,好好养它,千万别给它吃草!”
李邺一怔,“不给他吃草吃什么?”
乔行忠苦笑着摇摇头道:“吃草是养牲畜,战马是要喂粮食的,喂大麦,还有黑豆,就算喂上好的苜蓿,也必须要加入黑豆粉,如果只喂草,马就会越来越瘦,最后彻底废了,一般人家可养不起战马,实在不方便,你把马放在王府,由王府的马夫来照顾它。”
乔行忠见左右无人,压低声音道:“马球比赛,各种卑鄙的手段都会有,对马下手是最常见的,我们球队的人都把赛马放在王府,就是怕被下手,我可不是指杨晖,而是其他人。”
李邺也觉得有道理,这么好的马养在永和坊,会被人嫉恨的,很多恶心的男人打自己母亲的主意,这些人无法得手而怀恨在心,很可能就会对马下手。
其实这也是李邺想搬离永和坊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不希望自己母亲整天拎着一只铁锤出门。
“好吧!
我今天先骑一骑,下午我送去王府。”
乔行忠欣然道:“高领队让我通知你,明天一早来王府,球队开始训练配合,五天后是宁王队的第一场正式比赛,就是迎战杨家马球队。”
........
乔行忠骑马走了,李邺给木大娘打个招呼,便翻身上马,他正好要去城外看看房子,顺便试一试马力。
“阿邺,等等我!”
李邺一回头,只见张小胖骑着一头大青驴奔来,李邺顿时泄了气,有这头驴子拖后腿,自己怎么试马力?
张小胖笑嘻嘻道:“我就知道你肯定要出城试马,正好去看看我家的店铺。”
“走吧!
我在前面等伱。”
李邺双腿一夹,一策缰绳,“驾!”
墨锦扬蹄疾奔,眨眼间奔出十几步远,和他之前那匹老马完全不是一回事,他感觉到一种强劲的力量,就像拖拉机换成了奔驰的感觉了,他兴奋得忍不住大叫起来。
一口气奔到坊门前,半晌,张小胖才气喘吁吁骑驴赶来。
“城里不能乱跑马,会撞倒人的!”
“我知道了,就试一试!”
...
明末时节,满清雄起于关外流贼起于关内,祸乱天下。崇祯,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多少帝王将相,英雄豪杰,问鼎逐鹿!他以共和国军人的身份,穿越明朝,以大明军人之身,力挽狂澜,总兵天下,摄政大明,重塑中华!...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