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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风锦没有悠闲多久又见到《皇太子》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那人现在坐在精致的马车上,整个交通轨道已经瘫痪,本来热闹但不拥挤的道路现在连下脚的地都难找,而罪魁祸首就是车上那人,也是大皇子的伴读未来李擎最有利的助手郑秋钦。
要问凤锦怎么认出他,那就只能怪作者把他写的太骚包,每次出行都会被帝都的少女围堵,为了仅仅是一睹那惊为天人的容颜,本来像他这种会对社会造成困扰的祸害就应该低调行事,但是这货不仅不低调还坐着做工精致侍女环绕的马车。
凤锦好歹也是见过现代人工美女帅哥的人,对于一古人他还真没什么兴趣,很想远离人潮的他反而被推向马车,微风吹过,卷起车帘,凤锦惊呆了!
这!
这!
此刻他脑子只有四个字——俊美绝伦。
最后还是帝都的卫兵来组织秩序,才解救凤锦于人肉沙包中,直到回到家中凤锦才缓过来。
他也终于明白李洛要杀自己和那些侍女的最大原因了,因为嫉妒,李洛和李擎同身为皇子,一个的伴读只是区区一个从四品侍讲学士之子,一个却是当今皇帝宠臣正一品郑太师的嫡长子——郑秋钦,而且没弄错的话李擎在八岁就有伴读,而李洛直到今年十二岁皇帝才想起给他配一个伴读!
这怎能让他不记恨。
估计再加上前凤锦也是个骄纵的主肯定对李洛尊敬不到哪去,也就形成了导火线。
为了让自己接下来的日子好过点,凤锦打算做点什么。
几天后,帝都皇城,酒楼内。
“你听说没有,原来凤府的凤锦也是个不容小视的才子啊!”
“听说是听说过,不过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之前天天逛青楼,现在天天跑诗会,这也太诡异了吧!”
“兄台有所不知啊,这凤锦是被人推进莫愁湖,醒来之后突然顿悟的,打算不再做一个纨绔子弟。”
“额,还有这等奇事!
那莫愁湖难道是神水?”
“是不是神水我不知道,但是有不少老爷夫人吩咐下人来运莫愁湖的水倒是不假。”
……
此时,帝都才子们话题的主角凤锦,正站在帝都最大的酒楼花满楼内,这里正举行着一场诗会。
凤锦白衣黑发,头发用白色绸缎随意扎着,手持象牙折扇,明亮的眼睛令人目眩,较好的唇形出口成章:“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诗会上所有人都为他的才华拍手叫好,但是也就他自己知道他这副伪装坚持不了多久了,毕竟这些古人可是真的寒窗苦读诗书数十年,那是他这个也就读读唐诗三百首的理科生能应付!
就在他脸上的笑容快要挂不住的时候,诗会总算结束了,这十几天来他也终于迈进了帝都才子名列之中,虽然与太师之子不可比,但是比之前那个只知吃喝玩乐的凤锦要好上很多,以后只要在李洛面前小心行事,性命暂时是无忧了。
好了,任务完成,现在可以回家吃饭了,只是……
“凤锦公子,我家公子有请。”
站在凤锦面前的是一个清秀的小厮,那穿着比一般的商贾还要精致,更可贵的是那言行举止不是一般家奴能有的。
“你们家公子是?”
“郑家郑少爷”
小厮介绍的时候一脸平静,没有丝毫得瑟之意,倒是让凤锦多看了一眼,帝都的人都知道,只要提到郑少爷必然是当朝宠臣郑丞相之子,像这种身份高贵的人家仆也是倨傲的。
“请带路”
难道郑秋钦被自己文采倾倒了?真是!
真是太开心了!
凤锦一直知道自己是弯的,见到像郑秋钦这样俊美绝伦的极品难免会有些心动,只是,《皇太子》中郑秋钦喜欢的是一个叫水之的女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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