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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然这次回来只在家待了三天,其中有两天是在为给家人指导逃亡时该做些什么,不该做些什么。
“记着,万一胡人来了,走水路最安全。”
李政然一边披铠甲,一边第一百零八次交代妻子各种注意事项。
莫语点头答应着,手上却在帮他系甲带,心道这身盔甲都快跟她差不多重了,穿在身上肯定很累,而他居然穿了十几年,还能长这么高的个子,真是不容易,想着想着,勾唇笑了出来,对丈夫的唠叨根本没听进去。
“你没听我说话!”
李政然捧住妻子的脸,非让她正视自己。
“谁说没听?”
“那我刚才说什么?”
莫语咬唇想一下,“不能随便同情路人?”
果然没听,李政然眉头微蹙,眼睛半眯。
莫语陪笑着,再问一次,“财不露白?多带干粮?”
好吧,她承认,她是没听他在说什么。
在李政然决定小小发一次飙之前,莫语摸着他的肩甲问,“这东西穿在身上一定很重,打架方便吗?”
“习惯就行。
你把我昨晚的交代再复述一遍。”
他要确保她把他的叮嘱牢记于心。
莫语蹙眉,不是因为丈夫的话,而是因为他领口露出的内衬衣领,“我让你换身内衬,怎么又穿旧的?脏死了,这件我要留下来洗的。”
李政然垮下唇角,为妻子的转移话题,“我没找到新的,而且这件也不脏,才穿了三天。”
嘟唇,“在军营一件衣服你可以穿十天也没人笑话,可在家里不行,再说让娘看到了,又要怪我没把你收拾好,来——换身干净的,我清早起来就放床头了,那么明显,你怎么还看不见?呐——不是在那儿嘛!”
指着床头。
李政然回头一看,还真在那儿,他刚才怎么一点都没看见?
莫语一边给他解甲带,一边碎声小抱怨,“以前什么都看得见,如今连自己衣服都找不到了,我又不能跟你去军营,自己要多注意呀,整日穿得邋里邋遢的,下边的士兵该笑话了……记着啊,内衬的衣服我在包袱里放了六件,够你一个月穿的,但闲下来还是要洗的,不能捡脏衣服继续穿。
我在包袱里还放了几包熏香,到了住营或露营时,记着在睡卧处放一些,免得被小虫子咬,还有,不要随便穿别人的衣服,一堆脏男人,能有几个干净的?小心身上长虱子,回来可不给你睡床啊……对了,还有——”
不能再有了,再有可就不是去打仗了,“娘子,不用‘还有’了,我直接把你带上就一切妥当了。”
莫语刚好帮他卸完盔甲,听到这话便兴奋道:“可以吗?”
“可以,把你变成衣服直接穿在身上。”
搂着妻子的腰,把她抱得老高。
“我才不当衣服呢,你以为我没听过‘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啊?”
一边享受着他的拥抱,一边忙着解他的内衫。
“你这就傻了吧?当衣服贴在身上暖和,而且什么都不用做,手足却要干活、走路,多累?”
“嗟,明明是‘衣服’在干活,‘手足’闲着。”
看她,现在不就正忙着伺候丈夫?“我发现你是被我惯坏的。”
以前什么都自己做,如今什么都交给她。
“可不?惯着惯着就离不开了。”
搂着她腰的双臂越收越紧,紧到她都快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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