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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种猪的(第1页)

覃莹很小的时候,就觉得自个儿家跟别人家不同,小孩子其实是非常敏感的生物,整个单位小区里只有她一个人没有被父母挨过揍,每天玩到傍晚,别家妈妈都叫小朋友回家吃饭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是她奶奶在巷子口唤她。

别人家小朋友会由妈妈牵着手去逛街,男孩子可以骑在父亲肩膀上耀武耀威,女孩子被妈妈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可是覃莹觉得自己的爸爸妈妈从来不会对自己做这些,甚至没有拥抱和亲吻,当她勇敢地试着去抱妈妈大腿的时候,会看见覃妈妈皱起眉头,露出不耐烦的神色,然后奶奶就会迅速抱走她。

小小的覃莹很早开始渴望拥抱、亲吻,甚至是像别的小朋友那样挨打也好,她觉得就是挨一顿揍也许自己也会非常高兴,可是一次都没有,不管她有多么调皮捣蛋、胡作非为,通常覃爸爸只会皱皱眉头,而覃妈妈只会厌恶地瞪她一眼,好像她天生就是讨人嫌的小鬼一样。

小覃莹实验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挨到打,到最后她自个儿就放弃了,也许,我爸爸妈妈和别人不一样呢,她自我安慰,不过,她还是决定爱爸爸妈妈,谁让她摊上这么一对儿父母呢,她歪着脑袋想着,然后小大人似的叹了一口气。

但是很快的,弟弟覃斌出生了,那个时候覃莹已经九岁,天生的早熟,让她提前到了叛逆期,她看着父母抱着谭斌爱不释手的时候,会偷偷撇撇嘴,告诉自己,她才不需要呢,可是那些场景实在是太刺眼了,亲吻、拥抱、跟爸爸妈妈一起睡觉、喂奶的时候,覃妈妈会亲昵地捏捏小婴儿的脸,心肝、心肝地叫,所有,所有,统统都是自己曾经渴望却没有拥有过的,九岁的覃莹扒在门边,用她琥珀色的小眼睛窥视着这一切,然后,那些曾经极度的渴望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汹涌而来,化成作恶的猛兽,席卷了她九岁的小心脏。

如果,如果小弟弟不在就好了,如果小覃斌不在,那么那些亲吻、安慰、拥抱、疼爱统统都是自己的。

所以你去死吧!

九岁的覃莹将婴儿床上的被子往上拉,然后死死地遮住了小覃斌的脑袋,她用她细长的手指捂住那个小生命,看着他在被子里挣扎、踢打,却发不出一点声音,如果那个时候有一面镜子,那么一定可以看见她小小的琥珀色的瞳仁里流露出的那些恶毒而诡异的光芒,以及她秀气的小脸上一脸的平静和镇定。

像一个她自己都不认识的小魔鬼一样!

她突然放开挣扎中的小覃斌,飞快的跑出卧室,小心脏“扑通扑通”

剧烈地跳动,有一瞬间她好像忘了自己做过什么,为什么要那样做,她只是茫然地盯着自己的细小的双手,仿佛并不相信自己做过什么!

心中有猛兽!

黑色的,恶毒的,丑陋的,凶猛的......野兽!

那天晚上,覃爸爸覃妈妈回来的时候,都不知道小覃斌差点死在自己九岁的女儿手里,连跟覃莹最亲的奶奶也不知道,那是一个非常平静且安宁的夜晚,小覃莹听见身旁奶奶平稳且轻柔的呼吸声的时候,突然偷偷睁开了眼睛,然后她捂住自己的胸口。

那里住了一头野兽,她听见自己对自己说。

小覃莹很快变得比平常更懂事,更听话,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她总是露出自己最乖巧的一面,她迅速学会怎样讨好覃妈妈或者覃爸爸,太简单了,对小宝宝好,覃妈妈会很高兴,在学校里拿了奖状,覃爸爸会露出与有荣焉的骄傲。

所以,在覃莹16岁以前,她住在覃家80平米多的小房子里,不动声色地观察着这个屋子里的每一个人,然后小心翼翼地、不留痕迹的讨好,她知道怎样可以让他们任何一个人开心,当然也知道怎样可以让他们任何一个人气急败坏。

如果不能控制胸中那头猛兽,那至少要让它温柔一点,覃莹想。

她开始享受这种不动声色地‘掌控’,不止是家人,朋友、同学、老师、邻居,她仿佛具有这种天生的能力,知道怎样迅速抓住一个人的死穴,在外面的时候,她冷冰冰的嘴唇里总能吐出那些恶毒且直击弱点的语言攻击,把对方气得跳脚恨不得抽她一嘴巴,但是往往她又能迅速收敛,漂亮的眼睛微微眯起,笑得又无辜又纯良。

覃莹热衷于这样的游戏,非常享受并且乐此不疲。

没有人会真正想抽这样一张脸耳刮子的,不是么?况且,她足够优秀!

“那个女孩子漂亮得太妖了,长得跟她姑姑似的,但比她姑姑邪多了,脑子也比她姑姑好用,搁古代一准儿一个红颜祸水!”

覃莹听见她背后的人这样议论她。

很快的,覃莹迎来她真正的,转折意义上的16岁,那一年,覃莹姑姑麻雀变凤凰,嫁给孙父做续弦,那一年,覃莹第一次被带到孙家,遇见她名义上的表妹--孙贝贝,那一年,用那些名媛嫉妒的话来说,覃莹这只麻雀像个土包子一样开始踏入这个上流社会的圈子。

就像孙父拿着支票给笑嘻嘻的覃母时所找的借口,一开始,覃莹只是给孙贝贝补课。

最初的最初,两个姑娘相处地很好,覃莹极懂看人眼色,覃母收了孙父的钱自然希望覃莹做得好好的,而对覃莹来说,要讨好任何一个人从来没有难处,何况是这个看起来单纯无害的孙贝贝。

而孙贝贝方面,对于这样一个从小活在豪华如迷宫一般的城堡里的公主来说,她有那么一点小孤单小矫情丝毫不为过,覃莹的出现,恰好弥补了她那份小小的寂寞,她可以像一个真正的公主那样大方地接受这个看起来不会给她丢脸的客人。

于是,覃莹就这么突兀地、猝不及防地出现在这个圈子里。

倘若覃莹没有那样一张脸,又或者她能掂量着符合她落魄家世的身份在圈子里曲意逢迎,乖顺讨巧的话,那么她的出现也不会那么打眼,可是16岁就过早成熟的覃莹是高傲且冷漠的,她琥珀色沉静的眸子掩藏在漆黑的齐刘海下,精致的五官像平面海报上那些面无表情的模特一样冒着丝丝冷气,嘴角仿佛永远高高翘起,带着一丝疏离与嘲弄冷眼出现在这个圈子里。

如果沈肖然第一次见到覃莹的感觉是在一瞬间的惊艳过后不由自主地对她“一见钟情”

并且将她视为自己人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情人的话,那么于覃莹而言,这群以林申为首的在party上寻欢作乐、骄奢淫逸的富二代毫无疑问简直是一群活脱脱的二世祖、社会的蛀虫。

骄傲如覃莹,虽然可以为了覃母讨好孙贝贝,但是不代表,她甘愿向这群内心极度鄙视的二世祖低头。

所以第一次聚会,在覃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孙贝贝拉着出现在一场party上的时候,并不见得是愉快的。

好比,沈肖然自信满满地整理了一下他的领带想要去邀请这个坐在沙发上显得无所事事疏离而冷漠的美人的时候,遭遇了从出生以来第一次冷淡且刻薄的拒绝,彼时,覃莹微微翘起嘴角,声音又清脆又动听:“哦?你确定你要跟我跳舞?可是放眼全场,那位,那位,还有那位,貌似都和你有一腿啊,对于你这样一个给你一个女人你就能创造一个民族,给你一头猪说不定明年我们国家猪肉都能下降的男人,我只能说,对不起,我拒绝,我怕怀孕!”

沈肖然的人生大约有那么一秒钟的空白,哦,说不定当时整个周围人群都有那么一秒钟的空白。

也不能怪覃莹恶毒,实在是沈肖然运气不好,覃莹被孙贝贝拉来已经足够不耐烦,她在沙发上冷眼看了大半个晚上,稍微的一点点乐趣大约就是看场中那些人无聊的小动作,沈肖然比较不幸,他小动作最多,且统统被覃莹收入眼底。

19岁血气方刚的他一会儿去掀掀这个女生的裙底,一会爪子伸进另一个女人的胸口j□j地蹂躏,上个厕所还能把一个女孩子推在墙上热吻,最后居然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一个长相可能不太符合他审美观的女生的邀舞,然后一转身就道貌岸然地过来邀请覃莹,只能说,他好死不死地刚好撞枪口上了。

那一秒钟的空白是整个圈子里的人对覃莹除了漂亮以外的第二印象,有很长一段时间,当覃莹被孙贝贝拉着不得不参加这种party的时候,几乎很少男生再敢邀请她了,因为沈肖然被拒绝过后,在圈子里多了一个响亮的外号叫做“种猪的”

,毕竟,谁都不想有这样一个外号,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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