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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是一个平民百姓,如今有机会面对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见到现实中的皇帝!
他终于还是勇敢地抬步走了进去,满殿的文武大臣和皇室贵族,上百双或讶然或欣赏或不屑一顾的目光聚焦在他的身上,他心一松,此刻反而一片平静起来。
皇帝又如何?贵族又怎样?自己来自于几百年后的现代社会,自己拥有他们所没有的先进思想和科技知识——
他神情淡定,洒脱地行至殿中高台之下,按照小太监刚才所教,跪倒在地,呼道,“草民李宣,叩见皇上、皇后娘娘!”
“笨蛋,跟你说要称臣的。”
朱瞻灵忍不住在一旁低斥了一声。
声音虽然细微,但高台上的德宗皇帝和张皇后还是听到了,忍不住一起哑然一笑,“不错,果然是一表人才。
灵儿说得不错,李宣,平身吧,你如今已经是东宫侍读学士,见朕要称臣了!”
李宣起身低声回道,“臣遵旨!”
说句实在话,作为一个现代人(思想上的),对着一个皇帝公开称臣,他多少还有些不习惯和别扭。
“赐座。”
张皇后笑眯眯地打量着李宣,挥挥手,突又看见朱瞻灵那一脸期盼的神色,低笑了一声,“就设座在瞻基和灵儿的下首吧。”
太监忙着摆案几,德宗皇帝手抚朱瞻基所献李宣所书的字幅,笑道,“李爱卿书法精妙,朕甚是喜欢。
可惜,这是瞻基献给皇后的寿礼,朕也不能夺爱。
朕的御书房里,也还缺一幅好字,爱卿可否有意为朕当场书写一幅?”
李宣急急上前,躬身道,“臣遵旨。”
德宗皇帝喜道,“好极,来人,取笔墨纸砚来!”
李宣静静地垂首立在一侧,心中盘算着,对于自己来说,今天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讨得皇帝的欢心,自己未来的仕途就无疑会顺风顺水,打下一个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字,不但要写,而且,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想到这里,他打定了主意,今儿个,一定要竭尽所能,打响这跨入新明朝堂的第一炮。
他再次躬身,“皇上,李宣斗胆,要一张长5尺宽2尺的大宣纸,一支大号狼毫。”
“哦?好,按照李爱卿所言,取纸笔来。”
德宗皇帝点点头。
他可以算是新明开国以来的一个不爱“武装”
爱诗文的君主,生平最好的就是诗书字画,自诩为文采风流的一代文皇帝,对字画的爱好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过了对权力的追捧。
纸取来了,拇指粗细的特大号狼毫,也取来了。
这种型号的毛笔,很少用得上,在很多时候也就是一种摆设而已。
李宣让太监们将宣纸平铺在殿中的金砖上,四周压上了巨型的怪兽镇纸。
李宣定了定神,脱去了靴子,提起超大的狼毫,就要走上宣纸开始书写。
众目睽睽之下,殿中鸦雀无声。
就在这时,一个清冷的声音穿过,“且慢!”
一个一身锗黄袍、英俊的高大青年缓缓从左侧的案几后走出,面目神色与朱瞻基极其相似,但却多了些许阴沉,天然带有凌厉而咄咄逼人的威势,不像朱瞻基那样具有平易近人的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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