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现在这条蛇也是一样,很明显,它感受到了摩托车带给地面的震动,还以为来了什么了不得的猛兽,于是亡命逃走。
这只是个小插曲,但是足以提醒冯君,此处并不是绝对的人畜无害,而是还有生命存活,还有潜藏在暗处的危机。
那条蛇是土黄色的,长一米半左右,小儿手腕粗细,不算太大但也绝对不小。
有了这次意外,冯君将车停下来之后,很小心地试探周边,一柄狗腿刀就握在手里,遇到树丛草丛,就是一刀斩过去,也是打草惊蛇的意思。
他没有再遇到蛇,但却遇到了两只类似蝎子的昆虫,灰褐色,每一只都有成人手掌长,尾巴高高翘起,竟然能喷射毒液。
总算是冯君的反应够快,身子一侧,冲上去就是一刀。
他手里的狗腿刀,据说是高碳钢,而且是开了锋的,锋利异常,能轻松地在钢筋上留下划痕。
但就这么全力一刀,竟然没有将蝎子斩成两截,只是斩开了大半。
另一只蝎子凌空跳起,在空中再次喷出毒液。
冯君的反应还是相当快的,他反手又是一刀,重重斩向空中那只蝎子。
这一刀比刚才那一刀劲儿还大,但是那只蝎子落到地上,竟然毫无损伤,只不过活动有点缓慢,看起来是被砸懵了。
冯君哪里会错失这种好机会?他手起刀落,连续十几刀下去,终于将两只蝎子斩成肉泥。
然后,他长出一口气,狠狠地吐一口唾沫,“草,真的很难缠。”
蝎子难杀,它们的毒液也极为可怕,他的胸腹处被溅射到一股,到现在,他的迷彩服已经被腐蚀出一个大洞,防弹衣也凹陷下去一大片,好像被强酸烧过一般。
这也亏得是他,再换个地球人来,十有八九要吃亏,估计刘树明都够呛——刘教练的力量还不算差,但终究是三十出头了,身体又有点被掏空,反应速度根本赶不上冯君。
处理掉这两只蝎子,冯君又冒出一身汗来,他也不敢脱下衣服来,只能保持警戒姿势站在那里——自然冷却其实就不错,何必卸掉防护?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他找到了一个可以隐藏物资的地方,那是一块大石头,石头根部内敛,跟地面的角度超过了九十度,不怕日晒雨淋。
而且这片区域,比周遭高一点点,也不怕被雨水浸泡。
当然,最关键的是,石头前方不远,生长着相对茂密的灌木,一般人不注意的话,从远处很难一眼看穿。
冯君将货物卸下来,琢磨一下,把摩托车也留在了这里,然后徒步向远处走去,他还得把那辆摩托也骑过来,正好借机带货。
冯君走得不慢,二十多里地,用了不到两个小时走完,而且一路上,他还在提防可能出现的威胁,并没有全力赶路。
等他抵达废墟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一些了,去过戈壁的人都知道,有没有太阳,那绝对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温度已经开始上升,冯君骑着摩托车,又搬运了两次,终于将物资全部转移到了他的新仓库。
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东西,除了他的食水之外,野外求生装备之外,他还带了不少汽油来,没有汽油,摩托车是要趴窝的。
事实上,这点汽油弄得也不容易,这年头,谁也不能拎着壶去加油站买汽油,还是冯君托看门老头帮着买的。
六爷在郑阳人头熟,弄点汽油问题不大,卖给冯君还能赚一小笔。
总之,就是各种的不容易了,冯君这次带进来的物资,没有一千斤重,也起码有九百斤,水、食物和汽油,是最占地方和重量的。
在仓库周围,他简单地用石头垒一下,刻意做得像自然形成一样,尽量减少人工的痕迹。
干起活来,根本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稍微一忙乎,就正午了。
此刻的太阳,就有点毒了,冯君怕热,坐在背阴处,打开一瓶矿泉水,一边喝一边下决心,再抽一根烟,就去四处探查。
这里的正午其实挺热,然而他还不敢卸掉身上的防护,身为一个怕热的人,所受的煎熬可想而知。
比较合理的选择是,等太阳快落山,再在四处走一走,然后回来歇息,等到第二天天亮,抓紧时间探查。
可是冯君哪里有那个耐心?
这一次他进来,确实带了不少物资,可是鬼才知道,他需要在这里待多久,别的不说,若是找不到干净水源,他所带的水,也就能支持他一个半月使用。
时不我待,他不能因为怕热,就把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等待上。
事实上,他现在有点后悔,若是能把发电机带进来就好了,白天可以四处探查,晚上回来,一边休息一边充电,可不是很好?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