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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怀朔乡党(第3页)

身高体阔的可朱浑元瓮声瓮气的插了一句:“阿狼若不想在红佛寺呆了,就去我那里,羊肉管够。”

呼延狼挠挠头皮说:“我走了,老和尚咋办,他岁数那么大了。”

听呼延狼内心纠结,可朱浑元感慨的说:“阿狼有良心,好。

哥哥打发人把羊肉给你送到寺里,一个人悄悄地吃个够。”

呼延狼尴尬的笑笑说:“老和尚会生气的。”

众人被两人的对话逗笑了。

可朱浑元不住在镇上,他有自己的领地。

他的妻子鄂勒森,译成汉名就是沙漠的意思。

体型辽阔,丰乳肥臀。

两口子一样的憨厚淳朴,一样的实心眼儿。

鄂勒森的汉语结结巴巴,说不流利。

自到了高欢家,一直以笑面和人招呼。

好在这里每人都会至少两门以上的语言,包括汉语、鲜卑语、匈奴语、敕勒语、蠕蠕语等,交流起来并不困难。

高欢和可朱浑元的交情始于一次狩猎,之后便成了可朱家的常客,主要是蹭吃蹭喝。

可朱浑元这人除了对打仗颇有天赋之外,其他能力都很一般。

主要性格特点就是懒得从一数到二,特别讨厌琢磨人。

认准了的好友,那就是一世兄弟。

在他眼里,高欢是个值得信赖和交往的真汉子,虽穷得叮当乱响,却从来不占人便宜。

想要吃你喝你,就明明白白吃饱喝足拍屁股走人,潇洒的不带走一条肉丝。

过不了几天,总要扛一只亲手狩猎的黄羊、狍子、麂子啥的往地上一扔,再喝一顿,然后说一声“走了”

,就真的走了。

作为怀朔镇的渠帅(酋长或部落首领),可朱浑元的曾祖护野肱就曾是怀朔镇的镇将,并终老于怀朔镇将任上。

可朱浑元接过部落渠帅的大旗,麾下管着上千毡帐的属民,在怀朔镇方圆几百里也算得上是一号人物,即便是镇将也得给他三分薄面。

他和高欢的友情,与场面上的东西没什么关系,纯属脾性相投。

听可朱浑元和呼延狼两人的简单对话,常年在一起厮混的众人也都心生感慨。

别看呼延狼平时一副混不吝,饿死鬼投胎的德行。

可内心的良善,赢得了在场这些兄长们的一致认可。

否则也没人带他玩儿。

厍狄盛说:“阿狼不错,有情有义。

以后若是馋了,就到众位哥哥家里解馋,也不多你一双筷子。”

厍狄盛是个性情温和的人,别看他相貌和可朱浑元一样粗犷,心思却比可朱浑元细腻不少。

曾经的历史当中,这二位都是追随高欢一生一世的猛将,为东魏和北齐的建立东拼西杀,立下过汗马功劳,直到死后都与高欢不离不弃。

准确的叫法是:配享高祖庙庭。

他现在的主要工作就是镇军府军马场的兵曹,手下管理者两千人的镇民和十万匹军马。

还有这位鲜于修礼,相貌类似于后世哈萨克人的面孔。

平时话特别少,一旦发言又颇具煽动性。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一般不出手,出手不一般。

历史上,鲜于修礼曾被迫参加了反抗鲜卑人的“六镇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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