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春云眯着眼,听着小儿打闹。
“行了,你们吵得我脑门疼,赶紧一边儿玩着去。”
“大表哥,要不然,我们一起去东厢房坐会儿吧,让姑母好好地歇一歇。”
因为今日是沈孝生辰,沈婉好好装扮了一番。
一身松花色配着桃红,很是娇艳。
沈春云点了点头,“咱家的婉儿如今越发地落落大方了,是个大姑娘了。”
沈婉经不住沈春云的打趣,脸蓦地一红,紧紧握着的手又是一松。
就听到沈春云又继续说道:“可惜团团还是个皮猴子,你可跟你婉儿姐姐学学。
这一身的素色,算是咋一回事儿!
是姑母疏忽了,等过几日,我回了城里,我就做几身衣裳给你送来。”
沈春云虽然敬重大嫂,但是人已经去了,没得一个好好的小娘子整日穿着素色的,看着可不喜庆。
沈春云从来不避讳照拂团团兄妹二人,沈长致从来就是一冷淡的性子,跟她这个嫡亲的姑母也说不上几句话。
但是沈团团这丫头确实颇和着沈春云的心意,撒娇大泼样样拿手,跟她小时候那会儿一个样儿!
再加上梅氏的恩情,沈春云膝下无女,对待沈团团自然格外地优渥。
这在沈家都不是啥秘密,沈家二房就算有意见,也不敢说。
柳氏以前倒是没少逼逼叨叨的,但是架不住沈春云一句挤兑,她这是报恩!
所以,沈春云从来就是光明正大地偏爱沈团团。
沈团团是自己爱穿这素色的衣衫,一听沈婉又要给她做衣裳,颇为头疼。
按照以往的经验,沈春云给她做的衣裳,向来是怎么鲜艳怎么来!
大有一副要把她装扮成一朵人肉花才罢休的架势。
“小姑母,我哥哥刚刚给我买了布料子,我这不嫌天热懒得做,你就别跟着凑热闹了,我的衣裳可是够穿了!
小姑母要是实在闲得慌,就给我爹做吧,我可不要!”
沈团团说着,就冲着沈春云吐吐舌头,哥俩好地架着杨家昌的肩膀往东厢去。
柳氏在灶房里做着饭,心里也暗自侥幸,幸亏这回是有事儿跟沈忠商量,所以买了不少的好菜。
再加上沈春云送来的东西,也足够置办上俩桌不差的席面了。
等孩子们散走,沈孝兄弟俩才从菜园子里出来,沈忠是个闲不下来的性子,一大早说过来帮忙,那就是一定是来帮忙的。
等兄妹三人落座,柳氏这才开始慢慢悠悠地说起了家常。
按说,也不是整岁的生辰,沈春云自然不会特意来跑一趟的,但是沈春云在城里的时候,听到人说起了沈家发了一笔横财,这才一细问,才知道了原委。
“我听说大哥的豆腐已经不做了?家里头难,怎么也不让人来城里说一声?”
沈忠一直低着头。
在看到沈春云来了家后,沈忠一直避开与沈春云说话,因为他很清楚,沈春云一定会责怪他的,责怪他这个爹都做不好。
“也不是很难,现在已经没事儿了。
家里头粮食也刚刚前两日买来了。”
沈忠低着头,没脸看沈春云的脸。
沈春云一看沈忠这副模样,没好气地冷哼一声,“既然是个赚钱的营生,那就好好地捂牢了!
可别着自己嘴上没个遮拦的,就祸害了团团的心意。”
玲珑山上五菱宏光,杭城街头红薯飘香。白天卖红薯,晚上开黑车,王逸立志做一个有事业有追求的江湖浪子,但是这操蛋的社会却容不下他这伟大的思想,本想自力更生的有志青年,被女神威胁领了本本,然后成为了一名光...
生前遇人不淑,一路走到黑,导致父母因为她惨死,姐姐妹妹因为她的牵连,活的人不如狗。生命再来一次,她只为让家人过上幸福生活,有钱花,健健康康。没成想却救了一只腹黑的狐狸,吃得她连渣都不剩。她创业,他投资。她做什么,他在背后默默的保驾护航。...
这是一个没有潘乐任何痕迹的世界,连他所喜爱的歌曲电视乃至电影都不存在。所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娱乐圈里该有的人一个都不少的存在着。他可以一个个把她们发掘出来,亲手捧上巅峰并以此将这个世界一点点改造成为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以此来慰藉自我!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做一些上辈子就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让自己所欣赏的她们不至于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给玩坏掉。比如选一枚最爱的大美妞造孩子!(有书友说这本书是日常生活流还有朋友说这是轻松流我想说这只是本正三观正能量的小说!)...
都市之至尊战王简介主角楚天林慕青一代战王,无敌世间,权倾天下,正在浴血沙场时,却意外得知,家族惨遭灭顶之灾凡是我的敌人,就算是下了十八层地狱,都不得安宁!...
某日,京城首富之子王瞳离家出走,引起全国上下一片哗然。京城首富王惊云一气之下在媒体面前放话我给你三天时间,要是还不回来,就冻结你的全部银行卡账户!几个月后…王惊云看着秘书问道那小子有没有回来?秘书老板,少爷不仅没有回来,好像还比以前更有钱了!ps作者公众号mbxn8888...
我楚风云,万道皆杀!拳可断木,裂石,摧碑,平丘,毁山,碎渊,撕空,震乾,灭苍。剑可开山,断江,倒海,摧城,升龙,摘星,降妖,伐魔,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