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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千年人参(第2页)

“那株千年人参,廖家极为重视,一直被珍藏起来,至今没有用过!”

“这……,你怎么知道千年人参还在,没有用过?”

熊启问道。

“公子!”

马均说道:

“田伯光说的,那厮是个采花贼,前几日在街上看到一个长得水滴滴的大家闺秀,动了心后当晚就去踩盘,后来才发现是廖永枭的家!”

“因为廖永枭是我日月神教中人,田伯光就没敢下手,但却无意间听到廖永枭和他儿子谈起此事,这才得知!”

“田伯光?”

熊启这时候才注意到这个名字,想起原著中这厮的遭遇,不仅有些好笑。

采花贼被阉,这恐怕是对其最大的惩罚吧!

前世有不少网文觉得田伯光淫辱良家女子,罪大恶极,比直接杀人还要可恶,因此,几乎所有的网文里,田伯光的下场都是被主角一刀斩杀。

但熊启却觉得,原著中对田伯光的处理才是最好的,让一个见了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淫贼被阉,从此再也无法‘采花’,这样的惩罚,称得上生不如死!

俗话说,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太监上青楼!

咳,不提这个!

“消息可靠吗?”

熊启问道。

“估计是真的!”

马均说道:

“田伯光这厮,虽然为人不怎么样,但一身轻功还是很高明的,不在当日的汤小汪之下,而且武功也胜过廖永枭,那天应该没有被发觉!”

“廖永枭和自己的儿子说话,无意之间吐露出来的消息,也不大可能是在作假!”

采花一道,不管是白道还是黑道,都是让人瞧不起的一个职业,所以马均说起田伯光也充满鄙夷。

但田伯光的刀法和轻功,确实称得上江湖一流,这却是做不得假的。

“嗯,这么说来,廖永枭家里真有千年人参了!”

熊启手捋下巴,暗自思考了起来。

既然确实有千年人参,那就一定要拿到手,只是必须要讲究一个方法,以大欺小,倚强凌弱是不行的,熊启还没到见到好处就不顾吃相的地步。

毕竟,人家廖永枭对日月神教可谓毕恭毕敬,每年孝敬不断,堪称劳模一般的存在。

别说人家是黑社会就该杀什么的,那是沙雕才这么看,白道杀人也不比黑道少到哪里去。

再说了,熊启自身也没这个立场,日月神教就是黑社会中的黑社会。

那种动辄站在道德制高点,指着别人说东说西的,都是沙雕。

没长大的沙雕!

想了半天,熊启也没想到什么好方法。

用柔和手段,花钱买?

人家掌控私盐贩卖,每年经手的银两好几百万,会在乎自己这点钱?

或者拿别的好处去换?

人家以富可敌国的身家,保存了几十年都没用,自己又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好处去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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