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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成名须趁早(第2页)

就在此时,从金力王的队伍里冲出两骑。

同时叫道:“休伤我主!”

一个使枪一个使刀,直扑南森。

南森不慌不忙,长枪一抖,脱手而出,如长虹贯日直刺向那个用刀的将军。

那人那见过这种招数,一下子懵了,眼看这大枪刺在自己的身上。

嘴里只是一声惨叫,死尸就跌落马下。

用枪的也大吃一惊,挺枪就刺,南森也不躲闪,只盯着他的大枪,只等他招数用老,猛地一抓枪杆,身体飞离马背,借着力量正好跳到那人马上。

左手在腰间一抹,就拔出了短刀,直接刺进那将官的脖子之中,用力一扯,再猛的一划,那人的人头竟硬生生被斩了下来。

他也不管那人尸体,身体往后一使力,直接从马背滑到地上,正好落在那用刀的将领尸体旁边,也是挥手一刀就斩下了首级。

把两颗人头同时别在腰里,再伸手从尸体上拔出自己的大枪,口里一声唿哨,他的战马立刻冲到身边。

他翻身上马,把一个人头挑在枪上,在手中一晃,红的白的顺着枪杆撒了一圈。

这时才回头再找金力王,才发现他早就被自己人就回本队去了。

南森哈哈大笑“金力王少爷还以为你是个人物,原来如此不堪一击。

来,来,来,今天就留下命吧。”

说罢,拧枪就冲入敌阵,敌阵顿时大乱。

金力王的三万铁甲军是常年跟随他南征北战的精兵,见识过的英雄无数,却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人物。

这还哪里是人?分明是杀神附体,恶魔转世!

当下六神无主,纷纷后退。

南森更是得意,匹马单枪就冲散了敌人的阵型,所到之处无不血流一片,他杀的兴起,口中高喊:“我乃恒州南森是也,谁敢与我大战一百合?”

可敌阵中哪有敢出来的将领,纷纷逃窜。

后面许纯一见心中大喜,急忙挥动令旗“敌阵已乱,儿郎们随我杀呀!”

两万精骑如排山倒海般冲向敌军。

南森一见援军来了,更是肆无忌惮,又连挑了几员将佐,纷纷割了人头,挂在腰间。

一会功夫腰上竟已挂了十几颗头颅,个个都是二目圆睁,面目狰狞,血顺着南森的甲胄滑落在马背之上,只一会功夫白马就以成了一匹血马,而他更显得无比恐怖,再无一人敢上到近前,从此杀神之名不胫而走,十五岁的南森一战成名,名扬天下。

此战三万七国精骑,只回去了二十七个,且个个带伤,还加上一个半死不活的金力王。

消息传到熊王处,熊王大惊。

立即命令大军速进,千万别放跑了许纯。

当日未时,主力到达五十里堡,熊王接受了金力王的教训,马上安营扎寨,并下战书,邀许纯明日决战。

许纯等回营之后自是非常高兴,下令犒赏三军,特别为南森记功,这一站可以说是南森一个人打败了三万大军。

可丁一却很不高兴,他特别嘱咐南森,以后不准再割人头,在敌方千军万马之中,你去割人首级,若被偷袭怎么办呢?

南森满口答应,心中却不以为然。

那一帮乌合之众,土鸡瓦狗,若有机会我当斩下熊王之头,那时才叫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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