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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此人确实是一个暴发户,他名张庆,本是一个流浪之童颠沛流离,却恰巧是阳州城乔单子爵早年失踪的儿子。
好巧不巧的还被找到了,并认了亲,为了补偿早年的亏欠,乔单对其是百事具依。
也使得这个小胖子迅速的成为一名富家二代,是阳州城除了王康的第二大败家子,跟王康算是臭味相投,两人成了好友。
张庆随意的坐了下来,他饮了一杯酒,对着王康道:“康少爷莫要生气,要我看根本就不用理会他们!”
“你看这周边之人,论富贵哪个比得上我等,他们之所以如此,不过是羡慕嫉妒我们,有一个词怎么称呼叫仇富!”
“对,他们就是仇富,所以呀不用搭理他们,我们活好自己的就行了!”
张庆一副众人皆醉他独醒的样子。
王康讶然的看着这个小胖子,没想到这还真是个明白人,竟能说出如此的感悟。
不过话虽如此,可王康却不是这种人,他是有仇必报,有怨必还!
王康没有回应张庆,而是轻润了口茶,眼睛瞥着沈临风淡然道:“沈公子这首诗写的太好了,好到我都无法评判了!”
“哈哈”
听了这个沈临风自顾的笑了起来,不管王康是不是真的理解不了那首诗的意思,现在王康如此说都是认怂了。
“不过,我这边也有一首诗想请沈公子点评!”
王康紧接着说道。
“你要作诗?”
沈临风目光惊讶的看着王康。
“对啊,我要作诗!”
王康理所当然的说道。
“哈哈”
这次不是沈临风独笑了,大部分的人都笑了起来,什么时间败家子也会作诗了?
这可是黄花闺女上花轿,头一遭了。
“愿闻其详。”
沈临风好不容易停住了笑意,擦着眼角笑出的泪开口说道。
“跟在主子屁股后,哪有好处往哪凑。”
王康缓缓开口说出了第一句。
听得开篇两句不少人都笑了起来,这哪是诗,分明是大白话啊。
而沈临风却收起了笑容,有种不详的预感。
“点头哈腰不觉累,闻鞋舔脚不嫌臭。”
王康又说出了第二句。
这时已经有不少人收起笑容了,因为这字面意思很好懂。
“溜须拍马争得宠,摇尾乞怜讨块肉。”
“卑躬屈膝脊梁断,阿谀奉承脸皮厚。”
王康又紧接着说出了两句。
此时已经没有人在笑了,甚至很多人脸色都开始变得难看,沈临风也是如此,他们都听出来了,王康这不是在作诗,而是在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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