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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3章 忘恩负义(第3页)

同时,幼女嫁年长丈夫的风俗,却仅存在于浙江吴兴一地。

有趣的是,这两种婚俗同时存在于沈家。

原来当年沈嘉猷为了中举,曾立誓举业不成一辈子不婚,后来在三十岁时,沈汉夫妇逼着他娶了年仅十二岁的周氏。

而沈嘉谋是因为沈汉为了去京城赴任,妻子和长子等都要跟着带过去,考虑到家中无人操持,是以为二子沈嘉谟娶了年方二十的甘氏,当时的沈嘉谟只有十余岁。

总之沈嘉谟成亲多年,甘氏的肚皮一直没有动静,反倒是后成亲的周氏先一口气连生二子一女。

沈沛薇与沈沛文一样,自幼就喜好诗书,可是古板的沈嘉谟不喜女儿吟风弄月,他认为古往今来的才子佳人,大多因为有文化,私底下动辄以诗结缘,以致于传出闲话,遭人耻笑,败坏门风。

无奈他不许女儿作诗,沈沛薇偏偏就酷爱此道,虽屡屡被责骂也不改。

好几次沈嘉谟撞见了正在吟诗的女儿,为此大闹了几场,父女二人就有些不和了。

沈沛薇的母亲甘氏年纪大了,中年之身生了二个孩子,还要尽心抚养沈倬,兼且长期操持家事,落下一身的病痛。

那年沈嘉谟在秦淮河上遇见了一青楼女子,虽然不会作诗,也认得字,模样漂亮,性情娇媚,枕席上更善于伺候奉承。

沈嘉谟当时脑袋一热,经人鼓动,干脆花钱把人买了回来,重新取了个名字叫娇娘,收在房中。

没过一年,这位娇娘生下了沈値。

沈値打小十分聪明,虽然没有沈位沈倬那么出类拔萃,可也十岁左右,四书五经就都学得差不多了。

沈値在这边不起眼,但在金陵父亲的身边却能说会道,加上沈嘉谟宠爱小妾,爱屋及乌,越发的疼爱幼子。

沈位沈倬也是自小被送回了老家,又是有名的少年才子,性子端正,不会奉承,而沈値则继承了母亲的优点,善于耍小聪明讨父亲欢心。

沈沛薇叹道:“父亲太过溺爱他们娘俩,又处处嫌我,娘亲气不过,曾吵了几回,谁知沈値竟敢帮着父亲出言不逊,气得母亲病上加病。”

沈沛文怒道:“为何不写信告知家里?或召三弟四弟回去?”

“唉!”

沈沛薇苦笑道:“一则家丑不敢外扬,母亲怕气坏了祖父祖母,二则不愿耽误了他们的学业,三则子不敢言父过,纵回去又能如何?岂不知沈値是存心想气死娘亲,如此他就可以扶正了。”

扶正?沈侃皱起了眉头,沈値不清楚,按理说小妾是没资格扶正的。

问题是现如今礼法废弛···

二伯不是官员,这么大年纪了基本也没了做官的指望,假如等二伯母死后,他就要一心将娇娘升为继室,谁又能管得着呢?

这方面沈侃不大明白,只知道嫡子与庶子继承遗产的资格好像是平等的,但是人争一口气佛受一柱香,哪个庶子没想过成为嫡子?能继承父亲地位的权利,社会上的地位也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立嫡问题是古代宗法社会特别重要的关键,核心原则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也就是说,如果都是正妻的儿子,那就立年长者,不论这些儿子的贤能与否。

如果都是庶出,那就要看谁的生母身份高贵就立谁,而不是论年龄了,这就叫“子以母贵”

可是那都是春秋时期立诸侯的原则,时至今日对民间来说已经没用了,主要是看男主人本身的意愿,以及宗族是否支持。

沈侃不认为二姐说得对,沈値成功的几率太渺茫,因为沈位和沈倬太优秀了,就好像两座不可逾越的大山,挡在沈値的上面。

但是话又说回来,二姐的猜测也并非全无道理,如果沈値真的成了“嫡子”

,那以沈位和沈倬的为人和在士林中的声誉,确实不大可能与幼弟争什么家产,很大可能远远躲着过自己的日子,将房子产业等都让给沈値,这或许就是沈値母子的野心。

这件事沈侃爱莫能助,也无能为力,一来人家的事,二来沈位沈倬辈分比他大,一个堂弟不能管也不该管,同时也没资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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