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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走到他的主人前面,捧起他的手,吻了一下。
“辛巴德先生,”
弗朗兹说,“我想问问您是在怎样的情形之下完成那件义举的,您不嫌太唐突吧?”
“啊!
我的天主,事情非常简单,”
主人答道,“大概是这个可笑的家伙在突尼斯大公的后宫周围闲荡时过于靠近了,这对他这样肤色的小伙子是不允许的,因此大公判处要先后去掉他的舌头、手和头:第一天割舌头,第二天剁手,第三天砍头。
我一直想要一个哑巴来伺候我;我等他的舌头割下来之后,就跑去向大公提议用我那支漂亮的双筒长枪换取他,在头天晚上,我发现这杆枪似乎引起了陛下的兴趣,他犹豫了一会儿,因为他很想让这个可怜虫一命归天。
可是我除长枪外又添上了一柄英国猎刀,我曾用这把刀把陛下的土耳其弯刀轻而易举地一削两段。
于是,大公决定饶了他的手和头,条件是他永远不能再踏上突尼斯的国土。
这个告诫是多余的,因为这个异教徒只要从远处瞥见非洲海岸,就会躲进舱底,一直要等到看不见这世界第三大洲之后,才能把他从那里叫出来。”
弗朗兹默默地沉思了片刻,不知对他的主人刚才向他讲述这个故事时异常冷峻的安详态度,究竟该作何感想。
为了转变话题,他说:“您的名字太让人羡慕了,您真的也很像那个水手,您是在航行中度过一生的吗?”
“是的。
我曾发誓这样做,但在当时,我丝毫想不到竟能实现这一誓言,”
陌生人带着奇怪的微笑说。
“我另外还发了几个誓,我希望都能按时实现它们。”
虽然辛巴德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态度很平静,但从他的眼睛里却射出了异常凶猛的光芒。
“您受过很多苦吧,先生?”
弗朗兹试探地说道。
辛巴德怔了一下,一边用目光盯住他,一边回答:“您怎么会这样想呢?”
“一切都使我这样想!”
弗朗兹答道,“您的声音,您的目光,您那苍白的肤色甚至您所过的这种生活。”
“我!
我过着真正的总督般的生活,我的生活非常快活。
我是万物之王。
如果我喜欢某个地方,就住在那儿;厌倦它了以后,就离开。
我像鸟一样的自由,也像鸟一样有翅膀。
我只要略微示意,我的部下就立刻服从。
有时候,我同人类的法律开个小小的玩笑,带走一个它所通缉的强盗,或它所追捕的犯人。
然后我就施行我的法律,我的法律是无声的,但却是确实的,没有缓刑,也没有上诉,有罚有赦,而谁都不知道。
啊!
假如您体验过我的生活,您就不会再希望任何其他的生活了,您决不愿再回到尘世里去了,除非您要到那儿去完成某件大事。”
“譬如说,复仇!”
弗朗兹说道。
陌生人用那能看透人的心的目光盯着这个青年人。
“为什么是复仇呢?”
他问。
“因为,”
弗朗兹答道,“在我看来,您似乎是一个为社会所迫害的人,和社会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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