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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偶尔看了一下手中的键盘,余笙的眼睛一直凝在唐青瓷身上,见她看过来,立即回以灿烂热情的笑。
余笙身上有着强烈的少年感,永远朝气昂扬,永远恣肆潇洒,灿烂笑起来的样子比夏日的阳光更炫目。
台下的观众立即注意到他,掌声里夹杂着议论,多半是女生,叽叽喳喳—
“哪儿来的小帅哥啊,以前没见过。”
“这腿可真长,还细,身材也好!
笑起来真好看!”
……
那声音吵得人心烦,唐青瓷险些唱错歌词,她皱了皱眉,声音里的金属色越发浓重,冲淡了柔情。
唱完最后一句,不等伴奏放完,她就站起来收吉他。
观众一边鼓掌一边挽留:“再唱一首吧,没听够呢。”
唐青瓷没说话,拎着外套和吉他径自从舞台上跳了下去,拐进了员工专用的狭窄通道。
她没直接离开,而是贴墙站着,有人路过,被她拦下,哑着嗓子道:“有烟吗?给我一根。”
109)
“抽我的吧。”
干净清透的声音。
余笙敲了敲烟盒,反手递过去,他也靠着墙,站在唐青瓷身侧,脸上带着一点笑。
唐青瓷接过来,咬在嘴上,道:“火机呢,有吗?”
余笙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拿出陆骁送的打火机,弹开盖子,按了按,火焰跳出来,映在他的掌心里,也映亮了一双黑色的眼睛。
唐青瓷看他一眼,将头凑过去,火光一映,越发显得唇色艳丽。
余笙有点心猿意马,他看着唐青瓷的嘴唇和她唇间的烟,低声道:“《红豆》会唱吗?给我唱两句吧。
就唱‘可能从此以后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那几句,我想听。”
“人家都是按名点歌儿,”
唐青瓷磕了下烟灰,“你怎么按词儿点?”
余笙笑了笑,转过去,和唐青瓷并着肩膀靠墙站着,道:“我就想从你嘴里听到‘天长地久’四个字。”
唐青瓷不是愚笨的人,自然听得懂这句话里的意味。
她垂下眼睛,睫毛微微颤抖,烟雾弥散开来,遮住了她的表情。
余笙夺过唐青瓷指尖的烟,烟尾处留着淡淡的口红印,余笙侧过身子,面对着唐青瓷,将那抹红色挑在指尖,他道:“那天在游乐场,有句话我没有说完—我的心不是小区,是城堡,住着我的小公主,公主的名字叫唐青瓷。
公主,我感受到你在恐惧,告诉我,你在害怕什么?”
唐青瓷第一次不敢看一个人的眼睛,她皱了皱眉,终于露出一点脆弱的样子,低声道:“你是不是要出国了,留学?”
俏俏之前提起过,别看余笙一副痞子相,其实计划明确,他从不混日子,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早就想得清清楚楚。
雅思和GRE都已经考过,分数接近满点,大四时GPA毫无悬念地达到了4.0,出国深造只是时间的问题。
是鹰,就该飞在高远的地方。
余笙没说话,相当于默认了。
唐青瓷身体里的血液急速冷下去,看着两个人的影子,自虐一般又问了一句:“去哪儿?美国?”
“英国,”
余笙抿了抿嘴唇,报出一个学校的名字,声音很轻,却没有任何犹豫,“只是去留学,读博士,我一定会回来的,不会留在外面,我保证。”
“挺好的,你就该去更好的地方,”
唐青瓷无意识地接了一句,语毕,突然意识到什么,猛地抬头,声音不由得拔高两度,“你说你要去哪儿?”
余笙有些错愕,像是被吓着,重复了一遍:“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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