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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驻唱,”
服务生送来小食,笑着道,“一学生,唱得不错,偶尔来玩玩。”
余笙的目光一直搁在舞台上,收不回来。
他看见那人上台时带了张吧椅,一脚撑地,一脚支在椅子的横梁上,腿形笔直修长。
那人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将麦克风调到合适的高度,低头拨弄了两下琴弦。
余笙目不转睛,这身形,这气场,这不好招惹的范儿,可真眼熟啊。
前奏轻轻而出,是一首词曲皆美的英文歌—
那人一开口,余笙身边的同伴就愣住了,惊讶道:“女的?那气场,我还以为是个爷们。”
可是接下来,却没人顾得上注意歌手究竟是男是女了,因为唱得太好,老天爷赏饭吃的好嗓子。
唐青瓷向前一步,自阴影里走出,站在有聚光灯的地方。
余笙听见自己的心跳,“嘭”
的一声。
他的好姑娘,天底下最好的姑娘。
短发,洗掉了染色,只剩干净的黑。
脸上扫着薄薄的妆,越发显得神情淡漠,瞳仁却是艳丽的,像猫,高贵漂亮。
她不看手中的吉他,也不看场下的观众,盯着虚空中的某个角落,轻轻地唱—
Iwasalittlegirlaloneinmylittleworld
我是一个小女孩独自在这小小的世界
whodreamedofalittlehomeforme.
梦想有一个小小的家
Iplayedpretendbetweenthetrees,
我计划将它隐蔽在树丛中间
andfedmyhouseguestsbarkandleaves,
用书皮和叶子招待我的客人
andlaughedinmyprettybedofgreen.
在我可爱的绿色床上欢笑
……
表情是冷的,歌声却是暖的,对比中撕扯出令人目眩的光,仿佛那个唱歌的女孩本身就在闪闪发亮。
一首唱完,有人鼓掌,有人起哄,都是善意的,没什么过分的话。
不止一个观众喊着:“女神!
再唱一首吧!
上次唱的那首粤语歌,好听!”
唐青瓷调了调琴弦,道:“行啊,就唱这个吧。”
余笙突然从位置上站起来,同值班经理说了句什么,然后快步消失在舞台后方的黑暗中。
气氛很好,温度也热,唐青瓷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的半袖T恤。
台下坐满了人,她谁也不看,只抱着自己的吉他,粤语唱得字正腔圆,非常有味道。
极淡的烟熏嗓,有种沧桑的味道,却不压抑,淡漠与柔情,烟火与金属色,全在那把嗓子里,真真是老天爷赏饭吃。
歌唱到一半,有键盘加进来,唐青瓷抱着吉他回身看一眼,愣了愣。
余笙也脱了外套,穿了件黑色的运动背心,手臂上箍着漂亮的肌肉线条,灯光在皮肤上映出略深的小麦色,露出些许文身的影子,健康、干净,还有点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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