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在孩提时代,他们就跑到乡间捡死马死牛的骨头,将这些东西卖给肥料制造厂;他们也曾捡过破铜烂铁,卖给收购旧金属的人。
年龄稍大些后,他们合作办过印刷厂,发行过周报,也开过一家修理自行车的小店。
总之,不论做什么,他们都在梦想着制造飞机,每逢星期天休息时,他们就仰卧在太阳照耀的山脚下,察看在天空飞翔的各种鸟儿的姿势。
这样经过了好多年之后,他们用巨大的风筝做了无数次实验,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改良,终于把自己制造的发动机装在了“飞机”
上,试验能否飞行。
1903年12月17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他们兄弟俩打赌,看谁能先飞上天。
结果奥维尔·莱特获胜,“飞机”
飞起来了。
这一天,天气寒冷,天色阴沉,温度差不多降到零度以下,在一旁观看他们飞行的5个人,都在跳动取暖,可是他们俩却连外衣也没有穿就上了“飞机”
,以免给“飞机”
增加重量。
奥维尔·莱特登上“飞机”
,启动发动机起飞的时刻,正好是10∶35,这神奇的东西竟然真的飞上了天空,还从排气管里冒出白烟,在空中摇摇晃晃地停留了12秒钟,然后降落在离起飞点100英尺的地方。
这真是值得称道的事——人类的梦想已经实现了,这是人类第一次像飞鸟翱翔在空中,这真是世界文明发展的一大进步啊!可是,在当时那些目光短浅的人看来,这件事也不过“仅止于此”
而已,大家都以为这种像做游戏的平凡事,并不值得予以重视。
难能可贵的事,奥维尔非常谦虚,也很讨厌夸大其词,所以他既没有写自传,也不愿接见新闻记者,甚至不喜欢照相。
他的哥哥韦伯最了解他,曾说过这样的话:“鹦鹉虽然是鸟类中最善于说话的,但却不能飞得很高很远!”
韦伯也是一个不爱虚荣的人。
有一次,他从口袋里掏手帕时,却掏出了一条红丝带,直到他姐姐一再追问,他才毫不在意地说:“哦!我忘了告诉你,这是今天下午法国政府颁发给我的荣誉奖章。”
他们的父亲曾这样忠告过他们: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结婚和从事飞行研究这两件事是不能同时进行的:结果他们选择了飞行研究,并且始终没有结婚。
还有一个人,人们非常喜欢听他讲话,但他说这全归功于他早年的卑贱工作,否则他的生活经验不会那么丰富,更不会成功。
这个人是谁呢?他就是罗威尔·仲马斯。
有一次,西方联合电报公司在电台广播说:“某天下午,凡是打给罗威尔·仲马斯的电报,可享受免费。”
这一消息传出后,那一天下午该公司的电话突然忙乱起来。
你相信吗?在一小时内,竟有25万个电话打进来。
仲马斯具有演说的天才,曾和400万人面对面讲过话。
他最适合担任电台播音工作,差不多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他的听众。
我记得曾经一连好几个月,整个伦敦的人都在疯狂地购买入场券,使得各个繁华路口的交通受阻。
我起初也不清楚他们买什么票,难道是去看大明星嘉伯尔吗?后来我才打听到,这么多人买票,不过是想听听仲马斯讲一些历史上的故事而已。
总之,无论他在哪里说话,总会有许多人在倾听。
我第一次遇见罗威尔·仲马斯是在二三十年前。
他当时正在波雷斯顿读书,一贫如洗,也没有什么名气。
可是等他成名之后我再碰见他时,他依然和过去一样和善、热心而谦逊,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成功而骄傲。
仲马斯曾当过金矿工人、牛场烙印员、新闻报告员、刊物主笔和大学教授。
他曾到过欧洲、亚洲、非洲、阿拉斯加、澳大利亚和各大海洋中的各个岛。
他不但陪同威尔斯王子到过印度,并且是第一个获得美国政府许可进入阿夫干尼斯坦荒漠探险的人。
仲马斯10岁的时候,曾在科罗拉多州克利尔河畔的大赌场和酒楼中当过卖报童,虽然这些地方都是有名的魔窟和罪恶的源泉,但值得我们颂扬的是,仲马斯并没有因此而染上种种不良习性。
他既不抽烟,也不喝酒,而且痛恨赌博。
萌宝马甲甜宠爽文秦家小女儿自小体弱多病,半岁时被送到道观。四年后,传言她要被接回来,秦家的儿子们纷纷表态。大哥我没有妹妹。二哥多了个玩具呢。三哥别烦我!其他哥哥那是谁,不认识!欢迎会上,一群人等着看秦乐乐的好戏,结果他们看到令人震惊的一幕。那个不苟言笑的秦家长子居然让奶娃娃坐在他肩膀上!那个总是欺负人的秦家二子居然忙前忙后的投喂。据说脾气暴躁的三子被踹了一脚都不生气。秦乐乐蜀黍姨姨,葛格姐姐,你们想让乐乐算命还是看风水,捉灵还是卖萌呀?神算四岁半,十个哥哥团宠我最新章节地址1w899481562...
上一世她痴心错付,更是误信好友,落得众叛亲离,死无葬身之地的悲惨结局。这一世重回15岁,获得空间,一路金手指大开,定让渣男渣女永坠地狱无法翻身,从而慢慢走...
廖祺,职业肝帝,重度手残玩家。拒绝一切需要操作,无法做到完美碾压的副本战斗。以百分之百的完成度通关各式游戏,正当他有点自恋的欣赏着自己的满级账号时…一个来自异世界血族少女的召唤仪式,将廖祺连同自己的游戏角色拉了过去。等级被削了一半,没法秒杀各路魔物,这还怎么玩?低调!莫名其妙成为了对方的眷族,无法反抗对方的命令?划水!属性值过高则会被主姬榨干经验?隐藏!身为人类种族被大家视作弱鸡?太好了!廖祺真不是我不想出力,实在是这个世界太过危险。毕竟,你怎么知道看似普普通通的史莱姆,不会是萌王呢?你怎么知道看似平平无奇的小骷髅,不会是骨王呢?就算是个大街上随处可见的路人,你又怎么知道他带没带假发,到底是不是个秃头呢?艾琳吸血鬼少女,血族大小姐,未来的史诗级BOSS我告诉过你们啦,你们说的那个能毁灭世界的危险人物,真不是他啦,毕竟…我的眷族才不会这么强!...
穿越,三生三世,神医九重天上空寂寥,万万年来尽无波。他是泽兰公子,无名无权,但在九重天上看尽繁花,历经七十二代帝君,一喜一怒牵动整个四海八荒。用川乌上神的话来说,便是老不死的硬疙瘩!她是泽兰公子的小女儿辛夷仙子,同脉不同根,机缘之下幻化成仙,却如孩童,懵懂无知。再用川乌上神的话来说,这叫天真浪漫。当天真浪漫的小仙子的无心之举,毁天,灭地之时,谁将承担这无法挽回的结果。这一世,他是无心神医,嗜血无情,奈何外表风光霁月,颠倒众生,不知迷了多少少女心。这一世,她不过一缕幽魂,被强硬的拉进他的生活,只为偿还那八万年的情债。可她欠下的岂是他一人的情,川乌上神那神形俱灭,八万年不得所爱的情,该如何偿还?历经三生三世,川乌变成了天才杨宋,辛夷变成圣手无笙,而昔日仙人终也成了一个普通外卖员...
...
穿越大唐,张诺只想安安稳稳地经营好酒馆,到时候经济改善了就买个丫鬟,娶个漂亮媳妇过上好日子,结果,他营业的第一天就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李世民。作为穿越者,他拥有着远超这个时代的目光与见识,随口闲扯两句,听在李世民的耳中都是振聋发聩。不久后,张诺发现,自己随便说说的东西,居然就变成了大唐的治国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