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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第26页)

对方看不上,那么只有请对方将原文送回,另请高明撰写。

在这里,作者的态度是认真而严肃的,无可动摇也不可调和的。

接下来的第二段中继续申说“不可改”

的几条理由。

第一,“家庙以今法准之,恐足下未得立也”

意思是说,像太常丞、集贤校理这样的小官是不能立家庙的,只能是“祭如寝”

所以,即使以蒋氏丈夫钱冶而论,也才是“赠兵部员外郎”

的职务,同样不符合立庙的标准。

故而,均不能写进墓志铭里去。

第二,钱公辅有五个儿子,但还有公谅、公谨(官郑州新郑尉)、公仪、公佐四人的官衔均不值得写进去,七个孙子尚还年幼,“贤不肖未可知”

,也不宜列名。

如果长大了,“业文有可道”

,当然可以增加。

至于“通判之署”

,有“池台竹林之胜”

,风景虽美,也不值得写进先人墓志铭中来夸耀。

这明确表明了作者的基本观点是重道轻俗,认为钱公辅口口声声要增加的东西都是俗不可耐的。

后文里的“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苟不能行道,适足以为父母之羞”

就是间接讽刺说一个人官有多大,庙有多富丽堂皇,官署有多美丽,都是次要的,如果斤斤于此,足以说明为人之俗,视野之窄。

第三,作者在墓志铭中强调的恰恰是钱母蒋氏的高贵品德(即儒道),“自其嫁至于老,中馈之事亲之惟谨(亲自下厨房),自其老至于没(去世),纫缝之劳(亲手操持缝补之事)犹不废”

描绘了一位一生孝顺、勤劳、吃苦、公正、谨慎的古代妻子,处处体现出她的奉献精神。

这是应该铭记却被钱公辅而忽略的,也是作者认为不应该的地方。

这封信虽然没有表达什么高远的志向,但是凸显了一个最起码的道理,就是利用先人的功名来追求名利是十分低俗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后人评论

唐顺之:“语甚切直,可以裁谀墓者。”

(《文编》卷四十八)芝阁记

祥符①时,封泰山②以文天下之平③,四方以芝④来告者万数。

其大吏,则天子赐书以宠嘉⑤之,小吏若民,辄锡⑥金帛。

方是时,希世⑦有力之大臣,穷搜而远采,山农野老,攀缘狙杙⑧,以上至不测之高,下至涧溪壑谷,分崩裂绝,幽穷隐伏,人迹之所不通,往往求焉。

而芝出于九州、四海之间,盖几于尽矣。

至今上即位,谦让不德⑨。

自大臣不敢言封禅,诏有司以祥瑞告者皆勿纳。

于是神奇之产,销藏委翳⑩于蒿藜榛莽{11}之间,而山农野老不复知其为瑞也。

则知因一时之好恶,而能成天下之风俗,况于行先王之治哉?

太丘{12}陈君,学文而好奇。

芝生于庭,能识其为芝,惜其可献而莫售{13}也,故阁于其居之东偏,掇{14}取而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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